马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09: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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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安全法治理念,增强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监管,精准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安全生产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监督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突出三个重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现一个目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严、深、细、实”为基准,坚持“四不两直”,灵活运用“全覆盖”、“双随机”等监督检查手段,采取明查、暗查、暗访,举报核查,惩教结合等检查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监督检查和处罚的核心目标,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把检查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和水平。
三、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县应急管理局目前有在编人员28人,列入计划5人。涉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股室及人员为:矿山股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人;危化股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人;执法大队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人,分管总工程师1人,另有持证主要负责人1人。将以上实际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岗位上人员5人纳入2026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26年工作日共249天。
总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4天)-自治县彝族年(7天)+调休2天)×监督检查人员数量(5人)=1245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查、考核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织安全生产执法统计评估;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一般违法案件办理、法制审核、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及举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成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根据前3个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平均值,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4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乡镇综合执法办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根据前3个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平均值,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非执法工作日为2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6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795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245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4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10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等因素,经测算,2026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家,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家。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1.危化股:重点监督检查危化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6家,不少于1次/家,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安监股:重点监督检查企业12家。其中,井工非煤矿山企业(生产或整改)进行不少于8家安全执法检查,露天非煤矿山企业(生产或整改)不少于2家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家工贸企业,不少于1次/家,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执法大队:配合有关业务股室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对涉及“八大行业”的在建、在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及执法数据统计等工作。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检查方式
全年安排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36%。其中,安监股一般性抽查工贸企业2家,危化股一般性抽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和加油站共计4家,执法大队一般性抽查矿山企业3家、工贸企业1家。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局机关各股、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在检查前要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方式等,并按照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工作,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各股(室)每月25日前将上月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至执法大队。
(二)积极推进规范化执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主动出示并全程佩戴执法证件,依法正确、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执法行为文明公正,执法过程做到全过程记录,形成监管执法闭环管理。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要聚焦执法重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监管执法与媒体曝光、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执法威慑。重大行政处罚及时做好备案和信用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执法普法并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执法先普法,执法普法并重。全面实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让每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一次现场普法,每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一次法治宣传,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更好的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监督检查计划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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