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1: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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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乐山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网上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申请:参保人员携带办理材料向转入地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本统筹区公布的线上办理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七)办理进度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办理地点:属地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电话:0833-45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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