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全县共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78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1人,应发放补贴:1.3114万元(生活费1.1814万元、护理费0.13万元);农村特困667人,应发放补贴:61.4402万元(生活费53.7602万元、护理费7.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