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全县共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76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1人,应发放补贴:1.3114万元(生活费1.1814万元、护理费0.13万元);农村特困665人,应发放补贴:61.259万元(生活费54.7804万元、护理费7.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