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全县共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72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1人,应发放补贴:1.3114万元(生活费1.1814万元、护理费0.13万元);农村特困661人,应发放补贴:60.9566万元(生活费53.2766万元、护理费7.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