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和标准的通知》(乐人社发〔2024〕19号)文件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现将乐山市德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乐山市海棠职业培训学校、峨边彝族自治县民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提供的张健、汪宇航、王林、卢燕等1024名培训学员申请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致电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如实反映情况。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33-2760264
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33-4522030
县人社局举报电话:0833-4511068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举报电话:0833-4520057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名单(第一批)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