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推进马边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三)坚持户籍为主、分类分批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幼儿园招收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招收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当年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范围


五、招生政策
1.公办幼儿园、小学招生政策




六、报名办法
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全部采用网上报名。
招生实行批次录取,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某一学校录取后就不再参与城区其他学校招生。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七、公示办法
相关信息在官方媒体、城区街道、各校园宣传栏予以公示。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招生规定。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不得随意突破。各校对材料严格审核,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学校入学资格。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肃查处招生中弄虚作假、隐藏买卖招生计划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按规定随意突破招生计划和班额,随意超范围招生的学校,将不予审核违规学籍,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
(三)规范招生程序。各校严格按照批次、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开展招生,严禁跨批次报名,违者取消其该批次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4511039、4506623(县教育局教育股,政务中心814、816)。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