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运动资源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用,实践体教融合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和兼顾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实际,经研究决定:县城区三所学校体育运动场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学校
1.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小学
2.马边彝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
3.马边彝族自治县碧桂园职业中学
二、开放场地
体育运动足球场、篮球场、环形跑道
三、开放时间
1.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小学开放时间:
双休日(非教学时段)、法定节假日、中小学寒暑假的08:30--19:30。
2.马边彝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开放时间:
双休日(非教学时段)、法定节假日、中小学寒暑假的08:30--19:30。
3.马边彝族自治县碧桂园职业中学开放时间:
职业中学寒暑假的08:30--19:30。
四、开放对象
身体健康的人民群众(其中12岁以下儿童及60岁以上老年人需由6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成年人监护人或家人陪同)
五、注意事项
1.依法健身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及运动场从事违纪违法活动。(1)严禁携带管制器具、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宠物进入学校及运动场。(2)严禁在学校及运动场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3)运动场内禁止开展噪音较大的活动,如广场舞、交际舞、暴走、网络直播等。(4)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学校及运动场墙壁上张贴、悬挂标语广告,从事营业性商业培训活动。(5)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禁止翻越道闸、栏杆、围墙,不得擅自进出未开放的区域。对不服从管理者,运动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或取消健身运动活动,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安全健身
严格遵守运动场管理制度和健身活动规则,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运动风险自负。(1)凡患有心脏病、哮喘、高血压、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适宜在公共场所运动的人员禁止进入场地活动。(2)体育健身运动量力而行,凡因体育健身运动造成的意外伤害,均由健身者自行承担。(3)因不遵守管理制度和健身运动活动规则,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自负。(4)12岁以下儿童及60岁以上老年人到学校及运动场健身运动,需由6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成年人监护人或家人陪同,承担监护责任。(5)所有健身运动人员高度重视安全,注意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不做危险动作行为;禁止开展丢掷铅球、标枪、铁饼等具有危险性的运动项目,如私自从事危险性运动,发生任何意外,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6)到学校及运动场如产生身心疾病、行为伤害、第三方伤害等,均由本人、监护人、侵害方负全责,学校方及管理工作人员概不负责。
3.文明健身
所有进入学校及运动场人员必须做到:(1)依法文明有序使用运动场地设备设施,遵守公序良俗。(2)穿运动鞋入场地,禁止穿有损场地的皮鞋、高跟鞋、钉鞋、溜冰鞋等进入运动场。(3)不得赤胸裸背、随地吐痰,禁止嬉戏吵闹、大声喧哗,文明健身。(4)禁止吸烟、酗酒;瓜皮果壳口香糖、塑料瓶、纸屑杂物等投放垃圾箱(桶)。
4.爱护设备设施
学校只提供健身运动场地,运动器材自备。爱护学校、运动场内设备设施,如有故意损坏设备设施,依法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所有车辆(包括非机动车、滑板车等)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及运动场。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5.体育资源有效使用
学校体育场地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是以不影响教育秩序和正常的体育教学、训练为基本前提;非开放时间,健身人民群众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及运动场,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在组织体育赛事、大型文娱活动、碧桂园职业高中教学时段及运动场保养维修期间暂停对外开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月(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