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6: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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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全县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夯实基础,完善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年计划报送卫生监督信息20件以上,其中简报15件,图片新闻8件,经验交流文章1件,案件分析1件,7人纳入网络培训考核,需完成30个学时的任务,预计完成并通过考核人员7人,完成率100%。强化卫生监督体系机制建设及有效运作,按时上报县卫健局和市支队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二)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一周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案卷制作、专业法律法规等,并积极参加省市各种业务培训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县外学习,学习优秀办案经验;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程序,建立覆盖所有执法环节的规范文本,加强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标准化,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查办大案要案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行轻微违法警示制、行政处罚约谈制和罚款缴纳到期提醒制;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提高监督员监督执法能力水平。

(三)强化内部稽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以文书、案卷质量稽查和监督员治理为基础,同时开展现场卫生监督稽查,年内对处罚文书、财务管理和卫生监督员着装等开展1次稽查,现场卫生监督稽查至少4次,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处理回复率达到100%。积极完成省市县关于稽查工作的安排。

二、履行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加强医疗卫生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一要严格把好许可准入关,完成2024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二要按照《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三要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二)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一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式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7月份开展一次汛期饮用水安全检查,5月-8月各开展一次二次供水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卫健局和水务局;二要在4-5月、8-10月各开展一次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三要继续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其管理;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以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和疫情防控措施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五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三)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和学习生活环境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强化自主管理,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及高中考期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3至4月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9至10月开展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6月份开展高中考学校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要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企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时间节点为:4月至12月;二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三要组织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情况,做好放射人员工作证的办理。

(五)做好“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双随机要求做好监督抽检,并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圆满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

(六)开展被监督单位底档清理工作

各专业网格人员按照省、市卫生监督要求开展清理和完善监督机构分户档案,同时清理智慧卫监系统监督机构底档,消除系统无法录入监督执法信息等情况。

三、开展春节期间卫生监督大检查。

按照省市安排持续开展春节前卫生监督大检查,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开展常规检查,对宾馆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加大力度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

四、开展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2、做好国家级卫生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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