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为县人民政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自治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协助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实施意见和办法,并参与实施。
(二)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督促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贯彻落实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意见,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食余缺调剂,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协助县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及安全的各项管理。
(四)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转化等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管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好成品粮及酿造、饲料用粮;协助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
(五)指导本地区的粮油销售,做好救灾救助和特需粮油供应工作。
(六)根据国家和省、市《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办法》,拟定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并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七)承担培育、发展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协助行政职能部门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协助农业、物价、统计等部门对全县粮食市场供求形势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
(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办公地址:民建镇金叶路172号县政务中心703
联系电话:0833-4500922 联系人:张心文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传真:0833-4500922
办公室(群众和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事、工资、督办政务工作、机关文秘、保密、政务信息、教育宣传、绩效考核、档案、信访、接待、机关后勤、综合治理、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李晚春,成员:张心文、罗祯祺。
业务安全股:负责粮安考核、粮食宏观调控、仓储管理、地方储备粮计划管理、粮食调运计划、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政策性业务管理;负责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指导县粮食购销公司工作业务。负责人:李华,成员:王建平。
财务统计股:负责编制粮食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负责粮食政策性资金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承担机关内部行政财务、预算编制、各种资金缴拨,负责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及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监管;负责社会粮油流通统计工作、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撰写统计分析报告。负责人:罗春梅,成员:张刚
主任王建强: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联系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副主任李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人事、老干、信访、安全生产、粮油储备(县级储备粮轮换)、粮食收储、农户科学储粮、粮安考核。负责监管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储备粮管理。分管业务安全股。
副主任李晚春:绩效考核、依法治县、监督检查、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财务、资产管理、统计、宣传、联村帮扶(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及建设。分管办公室、财务统计股。
主要领导因学习、培训、出差、休假等离岗期间,指定一名副职代为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