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马边彝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规范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开展消费维权,统一受理“12315”消费投诉、举报和调解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权限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
(十七)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县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放心舒心”消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6.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大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与县卫健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处置和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县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健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经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拟订食品、药品、酒类安全追溯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县经信局负责成品油的日常监管及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县经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拟订食品、药品、酒类安全追溯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5.与县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县公安局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县公安局负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领域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办公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429号
联系人:车进 联系电话:0833-45111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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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信息化建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统计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起草本部门综合性文稿。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监督、规范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本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依法治县相关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食品安全形势。负责食盐、酒类、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依法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监管股。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六)信用权益保护与民营经济发展监管股。负责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组织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统一受理“12315”消费投诉、举报和调解工作,化解消费纠纷。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对投诉、举报、调解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调解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县合同信用建设。
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指导参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拟订实施民营企业维权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受理民营企业诉求。承担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七)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股。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工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全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拟订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标准化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八)价格与知识产权监管股。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实施商标、广告、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指导广告业发展和广告监督管理整治工作。
(九)市场综合监管股。负责县市场监管局职权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查处等工作。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价格、盐业等法律法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依法查处违反知识产权法律赋予的违法行为,配合协助国家反垄断机构对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查处。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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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洪亮,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领导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工作。
胡征,男,彝族,1991年11月生,在职大学,无党派,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
刘煜华,男,汉族,1968年8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心连心热线等工作
李智勇,男,汉族,1976年3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县纪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工作。
曾玲,女,汉族,1988年9月生,大学本科,无党派,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全局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创文等工作
罗辉红,女,汉族,1988年7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办公室、干部队伍管理(包括人事)、财务管理、职能工作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工、青、妇等工作。牵头系统内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办、环境保护办、打假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振兴等工作。
严一梦,男,汉族,1973年3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负责全局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抽检(含流通领域商品抽检)、疫情防控等工作。牵头安全生产工作。
拉叶石批,男,彝族,1971年2月生,在职本科,无党派,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
负责全局信用权益保护与民营经济发展、价格与知识产权监管股、市场综合监管股等相关工作。
甲石江海,男,彝族,1972年9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全局政策法规、特种设备监管、爱国卫生运动、创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