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二)依照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劳动保障、水政监测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四)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五)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六)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检、行业整治等活动。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和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心连心”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及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相关政策,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与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校场坝路
联 系 人:干泽波 联系电话:0833-452238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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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文书处理,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稿,做好会务、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统筹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及局班子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将结果及时反馈。负责对工作中出现的技术业务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进行调查和提出解决办法;负责全局服务接待窗口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县级各项目标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办理的跟踪督促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工作。
(二) 政策法规和督查督办股。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执法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研究和制定出台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依据、执法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为综合执法局的重大工作、日常执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其工作决策提供法律论证;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的审查、文件解释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评审和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以及执行队容队纪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情况、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查处案件不力进行调查核实。负责社会各类投诉、举报、控告的协查工作;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领导批示件、媒体曝光件、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单位效能监察和局属各股室、队、所年度工作目标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负责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负责与相关行政处罚权原属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和衔接;负责行业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的接收、登记,案件分派、建档、存档、归档工作;负责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节点管理;负责督促案件处理全过程公开化;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综合执法队伍工作,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组织参与相关领域的专项行动。
(三)财务和后勤装备股。负责管理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管理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罚没收入统一票据等各类票据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及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全局装备、设备、器材的统筹计划、统一购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落实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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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平,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办公室:县综合执法局406室。办公电话:0833-4521899。
李龙兴,男,汉族,1975年04月生,在职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环保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县综合执法局404。办公室电话:0833-4527892。
程巧凤,女,汉族,1990年0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工作、民族团结、信访维稳和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县综合执法局403室。办公室电话:0833-4523971。
黄海,男,汉族,1989年10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两违”整治、法律法规宣传、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市容执法、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县综合执法局402室。办公室:0833-452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