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是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施意见,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配合参与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办公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红旗大道53号(融媒体中心),联系人:模西柳柳,办公电话:4511068。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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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印章、应急管理、机关维稳、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机关财务、干部人事、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群团联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干部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就业与农民工服务股。拟订全县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县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三支一扶”招募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工作,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失业保险以及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平台工作,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三)事业单位管理与职称股。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度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丧葬抚恤费的审批;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负责全县职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和重大案件,负责拟订社保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依法负责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股。负责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承办行政确认、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负责对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及累计时间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养老、医疗)及连续工龄重新认定审批。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咨询及普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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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芸自,男,汉族,1987年3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徐世民,男,汉族,1976年1月生,函授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伤认定、人社公共服务、深化改革、依法治理、普法、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政府采购、招投标、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审计、统计工作。指导东西部劳务协作和托底性帮扶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丹,女,汉族,1988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人事财务、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退休管理、事业人员招聘、社保基金监督、人才流动服务、“三支一扶”、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佳,女,汉族,1983年8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挂职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秘档案、保密、目标绩效、效能建设、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群团统战、创文创卫、后勤保障、督查督办、劳动保障监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云龙,男,汉族,1989年1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东西部劳务协作、托底性帮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敏,女,汉族,1990年10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保险事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党组成员除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外,还应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履行负责分管范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环境保护(河长制)、安全生产、保密等“一岗双责”职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