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卓营乡位于县城西南,乡政府驻地高卓营村,距县城37公里,东与袁家溪乡接壤,南与永红乡毗邻,西、北部与烟峰乡相接,全乡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高卓营村海拔926米。高卓营乡地处高山河谷地带,山地面积占85%以上,平均海拔1198米。气候恶劣,多暴雨,日照短,年平均降雨量约1400多毫米,年平均气温约17oC,无霜期约200天。
高卓营乡党委、政府主要职责。(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乡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高卓营村2组358号
联系人:胡汇敏联系电话:0833-451084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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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卓营乡设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印章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目标绩效、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乡人大主席团、县政协工作联络站日常工作。负责本级和村级的财政、账务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统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调整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经济普查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人居环境、村(社区)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住房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交通运输、电力、邮政、通信、房地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负责辖区内所管县道、乡道和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责田长制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民政、医保、社保、国防教育、人民武装、统计、供销合作社、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协调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和平台建设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乡的行政执法力量;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牵头查处辖区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建立健全与上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工作机制;负责牵头清理编制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权责清单等工作;负责食(药)品安全、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等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道路巡查,对辖区内所管道路建设安全、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负责乡安委会日常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卓营乡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受委托负责全乡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涉农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等工作。负责牵头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救助和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小型水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负责农民工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走访慰问、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统计等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牵头负责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整治。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文化推广、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文化、旅游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宣传推广和旅游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文化体育队伍建设和文娱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协助开展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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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雪斌,女,汉族,1987年4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郭磊,男,汉族,1985年8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整治、“五清”行动、乡场镇综合治理)、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发改、经信、供销、科协等工作。
闵岚,男,汉族,1992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副书记,统筹乡村振兴工作,统筹“三农”工作,负责政协工作站、组织、人事、巡视巡察、机构编制、目标考核等工作。
黎明,男,汉族,1987年9月生,在职大学,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
杨丽,女,汉族,1986年2月生,大学本科,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负责统战、组工信息、工会、团委、关工委等工作,协助闵岚同志负责党建、驻村帮扶工作、政协工作站、组织、人事、巡视巡察、机构编制、目标考核等工作。
吉面惹志,女,彝族,1993年1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工作,负责宣传、文体旅游、妇联、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档案管理、保密机要、机关事务、民族宗教、乡志年鉴、政府信息公开、网宣等工作。
张景元,男,汉族,1987年6月,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司法、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综合执法、依法治理、项目建设、机关食堂等工作。
司堵拉者,男,彝族,1976年7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农业、林业(森林防火)、武装、统计。负责乐西高速5标段有关工作。
王晨晖,男,汉族,1986年6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副乡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熊燕,女,汉族,1988年10月,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副乡长,负责财务、自然资源(地灾)、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水务(防汛)、防震减灾等工作。
柏士伟,男,汉族,1984年8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协助闵岚同志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社、医保、行政审批、农民工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