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民建镇属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政府驻民建社区。东、北部与劳动乡接壤,南与建设乡连界,西与雪口山乡、沙腔乡毗邻。幅员面积95.63平方公里。马边河呈“S”形穿城而过,形成河谷地带,民建镇依河谷平坝而建,距乐山中心城区128公里,距省会成都252公里。海拔540米,年平均气温17℃。全镇辖张坝、民建、城南、光明、红旗、西城6个社区,兴隆、建新、灯杆堡、水碾坝、高石头5个行政村,其中彝族聚居村3个。全镇总户数14892户,总人口41832人,境内聚居汉、彝等民族。地势相对较缓,多属于平坝和二半山区,平均海拔750米,年降雨量1100毫米,无霜期约300天。现有耕地43124.5亩,退耕还林25044.9亩。主产玉米、水稻、黄豆等农作物。经济作物以茶叶为主,是全县茶叶主产区之一。
镇党委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领导镇人大、人民政府、政协、统战、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并支持和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领导全镇人民武装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等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政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以及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长发展。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自然资源口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合作社等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新建街58号
联系人:杨夏兰 联系电话:0833-450102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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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印章管理、机要保密、重要文件起草、督查督办、目标绩效、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牵头清理编制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县政协民建镇工作联络站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民政、医保、社保、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指导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振兴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制定全镇脱贫规划,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和措施。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治等工作。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人居环境、村(社区)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住房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协调交通运输、电力、邮政、通信、房地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负责辖区内所管县道、乡道和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协调解决资金、用地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道路巡查,对辖区内所管道路建设安全、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做好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镇的行政执法力量;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牵头查处辖区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建立健全与上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工作。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本级和村级的财政、账务管理工作。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和债权债务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发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受委托负责全镇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涉农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救助和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名退役军人身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小型水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河长制、路长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受委托负责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等服务工作,协助完成国家和地方各类统计调查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负责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司法援助、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负责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与维护,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宣传推广和旅游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四好”乡村(社区)、法治乡村(社区)、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培育文明新风,深化网格化管理,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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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成明(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立四和不(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张坝社区。
赤惹石波(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林业(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联系城南社区。
张毅(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党委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干部队伍管理、人事、后勤、档案、保密、政协、机关事务、基层治理服务、退役军人事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纪委书记外出期间代管镇纪委相关事务。联系红旗社区。
曲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干部队伍纪律作风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监督、财务监督、重点工作监督等工作。联系水碾坝村。
游静(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副书记处理党务工作。负责组织、驻村帮扶、民族宗教、基层治理、工会、群团、妇联、统战、政协等工作。联系建新村。
欧世强(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主席团副主席):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体旅游、信息调研、教育、统计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团主席工作。联系光明社区。
耍日三尔(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政法维稳、司法调解、信访工作、网络舆情(心连心服务热线)、依法治理、环保、水务(河长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高石头村。
吉克布格(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国土)、“两违”执法、地质灾害防治、财政审计等工作,主持武装部工作。联系兴隆村。
硕子同尔(副镇长):分管市场监管、电力通讯网络、发改经信(金融、通信)、农村农业、畜牧业、粮食安全、供销合作、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工作。联系灯杆堡村。
李佳容(副镇长):分管民政、残联、社保、医保、卫生健康、就业创业、农民工等工作。联系民建社区。
杨元杰(便民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和行政审批、效能建设、项目实施(项目规划)等工作。联系西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