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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 第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信息来源:马边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2020-05-28 23: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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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辉委员:

您提出的“自主移民给基层治理带来的挑战及对策建议”,我单位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逐步解决户籍问题

县公安局于2019年代县人民政府草拟《马边彝族自治县自发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逐步解决自主搬迁群众的户籍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对经识别认定、符合属地落户条件的,由迁入地负责出具落户审批表和落户门牌号码,由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涉及农村地区私下协议买卖房屋、转包他人土地、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情况的,在实际居住地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址为单位设立城镇地区集体户口登记管理。对无户口人员,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执行,对因故无法办理《亲子鉴定证明》《亲缘鉴定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先行为其落户并在群众信息系统加注“存疑人员”信息标识,再通过扶贫或司法援助分类开展亲子鉴定和调查核实工作。二是对无户口的成年人,通过人像比对未发现其已登记户口的,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并在人口信息系统加注“存疑人员”标识。对不愿落户的,在迁入地就近申领居住证,鼓励有条件的自发搬迁群众在迁入地城镇落户居住。对无固定住所,无收入来源,无正当职业的三无人员,且不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由其居住地乡(镇)做工作劝返回原户籍所在地。

二、规范土地流转

自发搬迁群众若户籍未迁入搬迁所在村组,可采取出租的形式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权属于原承包方,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自发搬迁群众若户籍已迁入搬迁所在村组,可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权属于原承包方,也可采取转让的形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前需将原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回原发包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统一流转程序和备案制度。出让方提出流转申请,经发包方同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备案,签订《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流转合同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受让方一次性或累计流转土地大于30亩(含30亩),填写《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申请表》报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规范宅基地审批

对已办理户籍自发群众严格按宅基地政策办理,在政策范围内简化审批程序。对未办理户籍或不符合条件自发搬迁群众要依法依规办理自发搬迁群众宅基地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对自发搬迁群众宅基地用地,符合选址要求急需开工建设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先行使用土地,自发搬迁安置先行使用土地的,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应在用地后6个月内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自发搬迁安置地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以县为单位按建设批次方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人申请资料需准备宅基地申请书、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报批表、农村宅基地申请名单公示表、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明细表、一户一宅证明、选址确认文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资料收齐后申请人向所属乡镇政府提交申请,由乡镇政府和国土所收齐材料初核通过后,统一汇总按批次向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按程序予以办理。

四、解决教育问题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自发搬迁群众子女纳入流入地政府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同等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政策。自发搬迁群众子女搬迁到乡镇并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与当地乡镇户籍人口同等享受相关入学政策;自发搬迁群众搬迁到县城区并取得居住证的,按照《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等享受相关入学政策,由教育部门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定点就读。自发搬迁群众经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扶贫移民局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则上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享受教育扶贫政策。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未完成义务教育的,纳入学业补偿范围。

五、群众自治层面的工作

一是对自主移民集中,人口基数大的彝家新寨(易地搬迁集中点),拟设置彝家新寨管理员,改管路员的职数可根据自主移民的人口数来确定,并主要在自主移民中产生,符合年龄、文化要求采取一年一聘的办法,对其所辖的自助移民实行全方位管理,其补助待遇高于一般公益性岗位。二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指明了方向。社会治理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民众利益休戚相关,让群众参与治理,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和参与智慧,弥补公共资源供应的不足,有利于推进治理工作。乡(镇)及村“两委”干部应积极引导自主移民户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增强融入度。

谢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833-4513838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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