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经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依法认定,拟将中共乐群垦社特支活动遗址等29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公布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期7天,自2026年2月5至2026年2月11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书面异议材料须列明异议对象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并注明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同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提出的异议,我局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再纳入受理范围。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定,对受理的异议内容进行核实、调查取证。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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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3-2760888(9:00-12:00,14:00-18:00)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马边彝族自治县文物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