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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14: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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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市纪委常委王玉琴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友军在巡察反馈会议上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余旭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刘友军指出,县公安局党委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要求、履行新时代公安职能职责、深化推进公安改革、执行内控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县公安局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升维护社会安定能力水平;要涵养新风正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警体系机制;要扛牢政治责任,全面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

王玉琴强调,县公安局党委要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整改的部署要求,坚定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本轮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改到位。要聚焦改革发展,突出系统思维,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职能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整改,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整改责任,加强巡察整改监督,严格“回头看”和问题评估销号,深化标本兼治。

余旭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县公安局党委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将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反馈问题,深刻反省,动真碰硬,从严从细,建章立制,坚决彻底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统筹兼顾,提升工作质效,锻造过硬队伍,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缪旭、吴东及有关同志,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负责同志和一线民警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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