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拟对巡护记录仪购置(货物)事项,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大风顶保护区巡护记录仪购置。
(二)最高控制价:72000.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
(三)采购内容:购置巡护记录仪36台。具体参数如下:
记录仪主体包含单相机和拓展舱,拓展舱带翻转屏,通过拓展舱,即可远程实时预览拍摄画面。配备磁吸挂绳,可固定于胸前衣物上,可快速切换横拍竖拍。机身颜色为黑色。镜头光圈≤f2.8配备脖挂防丢绳。35mm等效焦距≤16mm配备简易夹可夹在帽檐上。照片分辨率≥4000*3000配备可更换的镜头保护镜。视频分辨率≥4k/30fps带防抖功能。照片格式:jpg和dng可通过轻点机身按钮、手势控制、语音控制的方式控制拍照和录像。视频格式:mp4单相机防水深度≥10米单相机重量≤39.1g拓展舱重量≤96.3g单相机尺寸≤25.6x54.4x24.8 mm拓展舱尺寸≤63.5x47.6x29.5 mm视频编码格式:H.264视频最大码率≥120Mbps陀螺仪:六轴陀螺仪曝光补偿≥±4EVIso范围:100-3200拍照快门速度:1/8000-120s录像快门速度:1/8000-帧率限制快门音频模式:降风噪,立体声,指向增强音频格式:48 kHz, 24位, AAC蓝牙:BLE 5.0Wi-Fi:5GHz 802.11a/n/acUSB:Type-C USB2.0内存≥64GB单相机电池容量≥310mAh拓展舱电池容量≥1270mAh单相机续航≥38分钟单相机+拓展舱续航≥140分钟使用环境温度:-20℃-40℃ |
(四)项目情况:为规范保护区巡护工作流程,实现巡护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及时固定破坏生态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据,保障野外巡护人员安全;助力提升生态管护、应急处置和智慧化管理水平。购置巡护记录仪36台。
二、参与本项目供应商
(一)应具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严禁参加条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合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报价表并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承诺函。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本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天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
(三)验收标准和方式:本项目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本项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建议删除18: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327号)。
(三)响应文件数量:纸质1份。
(四)递交响应文件特别要求: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密封面呈或邮寄,并将扫描件发送邮箱。
六、本项目评审原则
(一)基本原则:本项目超过3家供应商参与,将以最终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自主采购成交供应商。
(二)特殊情形:若本项目参与供应商仅有1家,将文件递交后直接进入谈判程序,若满足业主单位要求则可成交。
(三)失败情形:1.参与本次项目供应商不足1家,则本次自主采购失败,将另寻时间再次组织实施采购;2.未满足业主单位项目需求或者报价高于项目金额或最高控制价,则本次自主采购失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327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328605366
邮 箱:274668469@qq.com
附件:1.承诺函
2. 报价表
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