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在马边县烟峰镇大风顶村干活期间受伤
受理编号:L0826091679001 | 来信日期: 2026-09-16 | 处理情况: 处理完成 | 问题类别: 求助 | 区域: 马边县
群众在马边县烟峰镇大风顶村干活期间受伤,公司未给其申报工伤,一直说保守治疗,希望公司给其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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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社保局回复: 经核实,经向反映人与四川雅地德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核实了解,2026年4月10日反映人在马边县烟峰镇大风顶村干活受伤,但公司对此有争议,且反映人的工伤保险参保地在甘孜州。经我局与该公司沟通,该公司表示同意给反映人提供工伤申请材料,反映人本人也可以申请工伤。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下称受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参保地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故反映人工伤申请所属地为甘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