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马边县黄家坪磷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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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鄢家巷安置小区1号楼A、B区3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马边县黄家坪磷矿勘查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烟锋镇
(三)建设单位:四川蜀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固体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主要开展现场测绘、测量、钻探和试样采集。本项目共设置40处钻机平台、索道6236m/12条、施工便道1330m/5条、驻地11处(含1处项目驻地和10处钻探驻地)、无人机起飞平台6处、蓄水池3处、水泵站2处、设备材料转运点2处,合计占地面积65814m²。项目总投资11118.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4.%。本项目为临时工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等。
做到在各土建作业面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散装物料临时堆放点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保持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污染物排放。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配置移动式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定期由吸污车运至高卓营乡场镇进行处置,实现生活污水不外排。
(3)噪声:主要包括场地平整、设施搭建、材料运输等作业产生的噪声等。
做到加强进出车辆及各类施工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同时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应尽量避开集中居民区,材料装卸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等。
(4)固废:主要为基础设施开挖产生的挖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项目施工产生的挖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或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外运至具有相关资质的垃圾填埋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高卓营乡垃圾转运场转运统一。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为钻孔粉尘、柴油发电机和钻探设备尾气等。
钻孔作业应尽可能避开大风天气;对于探矿剥离的表土和少量土石方,应采用篷布覆盖;及时清理场地弃渣料,不能及时清运的要求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选用自带消烟除尘装置,燃油废气经自带的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主要为钻探废水、生活污水等。
钻探废水通过管道引至泥浆箱,钻孔过程中产生的钻探废水,由机泵再次注入钻杆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驻地租用高卓营乡场内既有民房,驻地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纳入高卓营乡污水处理系统。钻探驻地生活污水采取定期租用吸污车运至高卓营乡或烟峰镇场镇,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站处置,生活污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钻探作业噪声、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噪声等。
应在噪声预测超标的钻机作业平台四周搭建吸隔声围挡(围挡高度不小于3m),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取得理解。
(4)固废:主要为钻机平台剥离表土石方、废弃水基泥浆、废岩屑、生活垃圾、废机油等。
钻机平台剥离表土暂存于平台指定位置,待单个钻机平台施工回填完毕,覆盖表土。钻孔泥浆经自然脱水后集中运至乐山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地处置。废岩屑全部用于填垫钻孔。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高卓营乡垃圾转运场统一转运。更换机油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棉纱集中存放在危废暂存柜内,待勘查作业结束后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七)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