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马边彝族自治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二)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定价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现就马边彝族自治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午9:30分
二、听证会地点:县教育局会议室(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金
叶路127号县政务中心)
三、听证事项:马边彝族自治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对5所幼儿园2023-2025年度保育教育成本开展成本监审调查,2023年全县公办园保育教育总成本13827608.18元,核定幼儿标准人数1561人,生均成本8858.17元/生.年。2024年全县公办园保育教育总成本14747960.52元,核定幼儿标准人数1558人,生均成本9465.96元/生.年。2025年全县公办园保育教育总成本15505075.12元,核定幼儿标准人数1550人,生均成本10003.27元/生.年,三年平均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为9276.85元/生.年。
(二)定价范围
马边彝族自治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三)收费标准
结合马边彝族自治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和乐山市各区县现阶段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提出以下两个方案:
1.方案一:参照周边收费标准,结合办园成本,兼顾普惠公益属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从3600元/生.年调整为5600元/生.年(包含《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民族地区幼儿园全面实行保教费减免资助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3〕76号)文件规定财政补助600元/生.年),不得上浮。
2.方案二:按照学前教育政府主导、家庭合理分担的多元成本分担原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从3600元/生.年调整为5600元/生.年(包含《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民族地区幼儿园全面实行保教费减免资助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3〕76号)文件规定财政补助600元/生.年),不得上浮。县财政补助将连续三年进行补助:第一年1500元/生.年;第二年1000元/生.年,第三年500元/生.年。第四年开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5600元/生.年,县财政将不予进行补助,其中,按照上级文件政策补助600元/生.年,将根据最新上级文件政策调整执行。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县内新建、新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参照该收费标准的最高限价内、经报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执行市场调节价。
4.执行时间。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市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名单
李建文、季庭峰(县发展改革局),张曼(县教育局)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代表(10人):阿克星星、黄圣莉、伍丽慧、谢兰泉、王艳、黄晓容、前进彝罗、罗旭、向庆林、严小燕
2.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4人):陈廷玉、曽虹森、苟祖春、何燕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域专家学者、相关部门(7人):成正良(人大代表)、黄莉(政协委员)、赵松(县政府办)、啥妈叶布(县委政法委)、林岚(县教育局)、罗淮晋(县司法局)、王露(县市场监管局)
特此公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