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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主要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两个清单”对基层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督导等工作,在重大传染病防控方面以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为重点开展重点人群的流调、疾病筛查工作,督导、指导、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做好患者追踪、管理等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预警、重点疾病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监测管理,做好疫情分析利用与反馈、数据备份、疫情管理资料的收集、上报、存档工作等;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人口监测工作,做好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指导全县疫苗冷链运转工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2剂次接种率达到90%以上:开展农村饮用水、职业病危害场所环境、学生常见病、病媒生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碘缺乏病监测等。开展辖区内艾滋病患者的CD4淋巴细胞检测、HIV病毒载量检测、HIV初筛检测;对辖区内HIV检测点开展督导、教学以及优化检测点的实验室质量控制。开展麻疹风疹、手足口病毒、诺如病毒、新冠病毒、霍乱弧菌等传染病应急监测;辖区内人体重点寄生虫的监测及寄生虫培养、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监测。开展城乡饮用水的月度监测以及全县供水站丰水期、枯水期的多项目分析检测。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以及中心等级创建实验室相关任务。2025年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窝沟封闭1000颗牙齿,涂氟500人、持续开展死因监测报告、肿瘤登记随访、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监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人员总数33人,其中:行政0名,工勤0名,事业33名。 离休0名。
根据《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 2025 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马卫健发〔2025〕1号文件要求,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663.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669.5万元减少5.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37.14万元,事业收入8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3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63.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9.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专项支出965.72万元。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3.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7.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743.77万元增加93.37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当年预算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7万元,占11.50%;卫生健康支出585.46万元,占81.5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占7.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1.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589.1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办公费、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51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支出 。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公共卫生 方面的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4万元增加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9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上级业务部门市疾控中心调研指导工作及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需求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58.62万元。
2025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39.35万元,主要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生活困难补助20.00万元、预防接种疫苗成本800.00万元、预防接种劳务费50.00万元、艾滋病防治地方配套经费32.00万元、免疫规划项目2.00万元、传染病报告管理项目13.00万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6.00万元、病媒生物项目1.35万元、实验室检测项目15.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68.63万元,其中: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