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作机构负责自治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的会务和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承办、督办、承担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服务,服务和保障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任免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等事项。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2.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3.落实县委决策部署。


二、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四大权力


4.加快民族立法。


5.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6.强化监督力度。


7.依法任免干部。


三、发挥代表作用,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8.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9.丰富代表活动。


10.建立健全“三联”制度。


11.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力度。


四、加强服务指导,开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12.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


13.高质量开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机关形象


14.加强组织机构和人大队伍建设。


15.加强机关作风和纪律建设。


16.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办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县人大办总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1名,其中:行政31名,工勤7名,事业0名,编外长聘人员3人,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大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人大办2024年收支总预算1090.3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6.17万元,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调工作片区资金管理和日常公用经费等预算减少。


其中:2024年收入预算1090.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0.38万元,占100%;2024年支出预算109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68万元,占87.19%;项目支出139.70万元,占12.81%。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人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人大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0.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6.17万元。主要一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二是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调工作片区资金管理减少:三是日常公用经费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39万元,占78.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8万元,占12.06%;卫生健康支出29.16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69.34万元,占6.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44.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勤及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经费、福利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会议召开等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立法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等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60.3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后勤保障服务等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勤及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9.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生活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7.6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县人大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县人大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县人大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等。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相等。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人大调研指导工作和省外、省内各级人大机关、代表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相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人大办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860.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人大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人大办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90.3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60.09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等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90.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县人大办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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