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马边财政预〔2024〕1号附22号),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县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
(5)组织编制全县供排水规划;组织制定全县供水、排水行业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供排水运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
(6)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指导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县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7)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9)负责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改造工程建设。
(11)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2)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纠纷。
(13)指导全县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14)指导全县有关水务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务项目对外合作和交流。
(15)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6)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县级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1.工作思路:一是积极构思、筹备水务投资平台公司,构建县城区供水公司、乡镇供水公司、水库管理公司,明确职能、各司其职,通过3—5年时间,促进水务项目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管理综合一体化,支撑我县水利发展需要,提高全县水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加强产业政策研究,产业合理布局,同时形成合力,加强沟通与协作,配套工作经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三是项目全面论证,相关环节、优化方案、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四是争取相关政策,合理增加人员配置,增加项目监管力度;五是加强项目财政结算评审和财务审计对接同步,促进项目竣工验收、固定资产交接。
2.重点项目推进安排:一是加快推进青龙水库项目结算等后续工作。争取今年完成单位工程验收、蓄水安全鉴定等工作,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二是加快芦稿溪水库建设。加快施工准备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完成投资2亿元。三是加快推进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及铜槽子水库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并启动建设。
(二)重点工作推进
一是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大乡村两级河长履职培训力度,切实做到巡河必查河,查河必治河;强化垃圾、污水源头管控治理;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措施和责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河道管理及水政监察,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坚持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协调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化隐患排查。将常态化、动态化的隐患排查贯穿于防汛减灾工作始终,加大薄弱地段和点位的巡查密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治,暂时不能消除的,提前落实避让处置措施。强化会商研判。根据会商成果及时调度重点区域、重要目标、重点部位,确保心中有数、应对有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12名,参公编制5。在职人员总数31名,其中:行政12名,工勤3名,事业12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70.3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39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其中:2024年收入预算1070.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42万元,占56.46%;2024年支出预算107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42万元,占56.46%;项目支出465.95万元,占43.54%。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0.3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39万元。主要是项目公共预算减少等原因形成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5万元,占3.52%;卫生健康支出17.58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1750.56万元,占74.25%;住房保障支出40.5万元,占1.7%。城乡社区支出465.95万元,占19.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9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5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6.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8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反映。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37.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6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0.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4.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5.95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调研指导工作和相关单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已久,维护费相应增加,下乡项目检查、验收次数增加,相应增加车辆油料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24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70.3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65.95万元,主要是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马边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建设项目、马边彝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运行经费、2024年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服务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制费用欠款、芦稿溪水库建设指挥部管理工作经费、2024年防汛工作经费、2024年防汛设备维护费和通讯费、2024年山洪危险区责任人履职补贴及意外保险、马边彝族自治县水资源公报编制费(2023年度)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251.48万元,其中: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反映。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