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
3.领导镇人大、政府、政协、统战、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并支持和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领导全镇人民武装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以及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深入实施“园区+”发展行动,集全镇之力稳步推进四星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和青山莲绿色种养循环生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2023年,劳动镇(茶叶)被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认定为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二)聚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科学布局劳动工业园区磷酸铁锂、玄武岩纤维等新兴产业,确保5万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全面投产,推动磷化工产业向资源深加工、产品精细化、技术先进型方向发展。完成劳动工业园区现有黄磷企业环保搬迁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引导企业入驻园区集聚发展,转型升级。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云上福来”4A级旅游景区打造工作,有序推进宝华山摩崖造像文旅综合开发项目,2024年建成投运卡莎莎乡村度假区二期项目,力争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提速打造官田坝“麻辣小镇”二期综合性项目,形成以官田坝“麻辣小镇”为中心,连接民建镇龙桥夜市和雪口山镇浮生农场为环线的城市“吃喝玩乐”后花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劳动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劳动镇人民政府总编制48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0名。在职人员总数49名,其中:行政26名,工勤1名,事业22名。提退1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劳动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劳动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550.4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8.93万元,主要是由于村级公共服务增加以及2023年结余预算。
其中:2024年收入预算155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1.04万元,占93.59%,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0万元,占0.64%,上年结转结余89.4万元,占5.77%;2023年支出预算15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32万元,占80.97%;项目支出295.12万元,占19.03%。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关和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劳动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1.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37.87万元。主要一是人员比上一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21万元,占49.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6万元,占11.19%;卫生健康支出62.38万元,占4.3%;农林水支出466.37万元,占32.14%;住房保障支出39.73万元,占2.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9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63.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7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党员活动经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农民夜校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乡镇人大代表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6.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5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8.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7.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66.37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的工资、村级活动日常运转和村级公共服务经费项目。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9.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劳动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劳动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项目工作经费。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劳动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劳动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劳动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村级规划调研指导工作和上级单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劳动镇人民政府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20.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劳动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劳动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95.7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95.75万元,主要是党建工作经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农村党员活动经费、农民夜校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人代会议费、镇人大代表视察经费、村级公共服务经费(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243.39万元(含原石梁乡资产),其中: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劳动镇2024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附件3: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