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

3.领导镇人大、政府、政协、统战、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并支持和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领导全镇人民武装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以及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4年工作重点

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主线和思路,坚持党的领导,围绕经济发展提位、乡村振兴提速、社会治理提效、生态环境提质,以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为主攻点,奋力作为,为奋力谱写新时代篇章,全面开创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下溪贡献力量。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做优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好猕猴桃、皮球桃、南高梅、蔬菜农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深化与农技土专家、农技人才的合作,做好农业新品种培育、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南高梅、油茶产业的开发利用,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坚持在衍生拓展农业产业链上下狠功夫,大力推广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努力推广农产品烘干、冷藏保鲜技术应用。发展农产品电商销售,鼓励农村电商的蓬勃生长,进一步完善农村和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供销一体化发展。

加强基础建设,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充分利用好涉农资金,继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我镇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短板,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厕所革命、农村风貌改造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工作,规范用好“三资”平台,以“两轮驱动”激发集体经济新动能。坚持因地制宜,通过产业带动、项目推动等驱动,因地制宜,精准着力,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新渠道,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创收。

2、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努力搭建共治共享发展成果桥梁

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坚持以“强治理、重服务、守保障”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细化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权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和退役军人服务。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疫情不结束,防疫不停止,防控不松懈。继续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紧盯节假日返乡人员摸排,加强返乡人员管控,提升应急处置和核酸检测能力,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进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全面落地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关爱弱势群体,保障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和救助发放到位,提高低保、伤残、孤寡等人员的基本保障水平。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继续推进残疾人服务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加强就业培训和务工信息宣传,把用工需求与培训衔接起来,提高就业比率。

提升基层教育医疗水平。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高度聚焦控辍保学工作,保证不落下任何一个学校,高质量办好镇级、村级规模学校。推动医疗机构与镇卫生院帮扶共建,提升卫生院医疗水平,推动公建民营村卫生站全覆盖,完善镇村两级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创建卫生强镇步伐。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完善充实村规民约,传承优秀乡土文化,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推动移风易俗常态化,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典型,持续、全域广泛开展镇村两级的最美庭院、卫生清洁户、最美邻居、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3、深化平安社会建设,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国家安全观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突出党员干部、学生、出国(境)人员等重点人群,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巩固提升平安社会建设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加强镇、村两级调解队伍建设,做好源头精准化解,有效化解并逐步减少信访矛盾隐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提升群众安全指数。健全统筹各村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禁毒示范创建、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电信诈骗等工作。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生态环境现场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空气质量监测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确保空气质量、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从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动农村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护问题。坚持“河长制”工作不松懈,建立健全巡河长效机制。加快实施旧县河、那郁河治理,确保水质达标。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及林木保护工作。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三防、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渔业生产安全等领域的专项检查整治,及时排查、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建设“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良好格局,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下溪镇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下溪镇总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工勤编制 0名,事业编制20名。在职人员总数55名,其中:行政29名,事业19名。三支一扶1名,驾驶员2名,炊事员2名,临聘人员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下溪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下溪镇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27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上年度结转1.4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66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转减少。

其中:2024年收入预算1277.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5.8万元,占99.1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占0.78%;上年度结转1.48万元,占0.12%。2024年支出预算127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48万元,占88.27%;项目支出149.8万元,占11.73%。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下溪镇人民政府、下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下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下溪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下溪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网络通讯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用于2024年文旅方面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下溪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7.2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85万元。一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2024年保险经费有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74万元,占55.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6万元,占11.60%;卫生健康支出28.54万元,占2.25%;农林水支出308.76万元,占24.36%;住房保障支出74.28万元,占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视察等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镇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5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4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津补贴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0.9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1万元,部门下属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结转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28万元,主要用于:7个村(社区)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4.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政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19.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下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77.2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48.31万元,主要是关工委经费1万元,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下溪镇村级公共服务经费105万元,农村党员活动经费0.54万元,人代会经费0.79万元,乡镇人大代表经费1.98万元,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5万元,村级公共服务经费(易地扶贫搬迁)15.5万元,文旅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475.8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二、附件

附件1: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2: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3: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5: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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