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5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6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1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1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1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一)机关运行经费 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11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


十一、名词解释  12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马边财政预20241号附36号文件精神要求,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旅游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保障措施;扶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园区,协调文化产业布局,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指导相关行业协会。负责推进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和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推广和普及工作,指导、推进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措施,研究旅游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县旅游业。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围绕全县“一心三四区的旅游发展布局,结合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和现状,按照“造点成珠、串珠成链,全域旅游、全面开花”旅游发展路径,选择开发条件相对成熟、投资规模适度、易形成旅游环线的景点进行先期旅游项目开发,提高项目生成率,加快项目落地运营,争取每年落地两至三个旅游项目,并顺利实现项目前期运营和市场效益。根据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成熟度等情况对2024年全县拟实施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拟确定8个项目作为2024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总投资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文化+旅游”。深入挖掘南丝路文化旅游走廊内涵,着力创建文旅品牌,推进劳动镇“云上福来”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大文物保护和佛禅文化挖掘,启动马边明王寺文物陈列展示馆、荣丁东皇殿佛殿保护修缮项目。以节庆活动带动文旅产业发展,形成春有采茶节、夏有火把节、秋有彝历年、冬有妞妞吙,指导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旅活动,着手举办好四十周年县庆系列活动,加快建设“天天都是彝歌会、夜夜都是火把节,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特色”的民族风情特色旅游城市力争2024接待游客35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4亿元以上 


二是“农业+旅游”。“住农家、吃农饭、赏农景”为主题,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农产品精深加工园等五大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打造园区即景区。加大绿色生态食品和农创产品研发,推进“小凉山”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和“马边有机”“马边绿茶”品牌识别,延伸彝族泡水酒、彝族酸菜等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开发一批具有马边本土特色的农副旅游商品,常态化举办好“采茶节”“枇杷节”“青梅节”等农旅节庆活动,吸引更多游客慕名前来游览体验。加大烟峰2期农旅融合、雪口山农旅融合、马边凤凰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等项目提档升级,鼓励有产业支撑的村组,发展旅居型新业态乡村旅游,着力打造一批业态新颖且具有较强示范带动效应的乡村旅游产品。


三是“体育+旅游”。推进雪口山漂流2期、大王山仰天窝滑翔伞基地、穿牛鼻生态农旅融合项目2期(垂钓)等重点“体育+旅游”项目,持续做强孟获达斯彝族摔跤、小凉山彝风马拉松等赛事品牌。打造一个基地。建设一个符合承办高规格赛事活动标准的室内篮球场馆,完成全县篮球运动场全覆盖,形成以县体育馆为中心,乡镇、村(社区)篮球场全覆盖的全民篮球格局,打造一个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孵化一个品牌。擦亮马边特色篮球品牌“MBA”,打造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体育交流基地,积极择机申办省级民族体育运动会。培养一支队伍。引进高水平篮球、摔跤等专业体育人才来我县进行交流和指导,组织县内中小学举办篮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多种体育赛事活动,全力打造四川体育人才储备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文体旅游局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县文体旅游局总编制30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工勤编2个,参公编制5个,事业编制15个。在职人员总数29人,其中:行政10人,工勤2人,参公3人,事业1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体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66.3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7.5万元,主要是新增预估上级资金123.2万元,40周年县庆活动经费100万元和文旅项目工作经费130万元
    其中:2024年收入预算1066.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34万元,占84.81%2024年支出预算106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34万元,占54.05%;项目支出490万元,占45.9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文体旅游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4.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33.5万元。主要是新增预估上级资金123.2万元,40周年县庆活动经费100万元和文旅项目工作经费130万元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7.24万元,占9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3万元,占4.35%;卫生健康支出6.76万元,占0.75%;住房保障支出21.01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6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两馆一站免开资金,其中预估上级金额123.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8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文艺演出队伍工作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项目工作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马边驻乐老年艺术团活动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5万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经费3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县级文物保护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馆运行维护费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安全播出及维护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1.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1.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6.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县文体旅游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县文体旅游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县文体旅游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领导调研指导工作和周边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用于我单位皮卡车的下乡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75.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文体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文体旅游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66.3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66.8万元,主要是县文化馆文艺演出队伍工作经费55万,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经费16.8万,县老体协全民健身活动经费22万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5万元、体育馆运行经费5万元、明王寺靖氛碉管护费10万元,县级文物保护经费8万元、文旅项目工作经费130万元,40周年县庆活动经费100万元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990.79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3.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县文体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


报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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