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以及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指导村 (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充分发挥基层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依托“党员心学”“干部夜学”讲堂有序开展学习。深化“展旗”行动,围绕社区亲民化改造项目,扎实开展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城市党建提档升级,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全面进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提能行动和农村家庭能人培养计划。坚定落实县委中心工作要求,不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激励全镇干部沉潜谋事想事、用心干事成事、主动担当作为。
2. 坚持“打基础、建园区、立支柱、上水平”总体要求,聚焦优势产业,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扛起续乡村振兴接力棒,依托民建镇南丝路古彝文旅片区发展,抓好兴隆片区、光明片区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推进精品示范园区建设,围绕民建镇实际推进“五山两库一小镇”的发展思路,紧盯城市周边五座山头、两个库区建设和一个风情小镇建设的休闲文旅资源,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刻领会“三个转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所涉 个县挂图作战项目,统筹做好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提速推进乐西高速马边段建设,配合做好芦稿溪水库前期工作。大力推进平安马边建设,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四川省安全社区创建成果,狠抓禁毒防艾,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统筹常态化和敏感期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五社联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协助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升项目,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建镇政府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民建镇政府总编制63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5名。在职人员总数63名,其中:行政37名,工勤2名,事业2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建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民建镇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175.3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4.63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等预算增加。
其中:2024年收入预算217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38万元,占99.5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占0.46%;2024年支出预算217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04万元,占86.47%;项目支出294.34万元,占13.53%。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建镇政府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民建镇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5.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40.63万元。主要一是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社区补助及保险经费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7.32万元,占5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6万元,占9.71%;卫生健康支出40.26万元,占1.86%;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0.09%,农林水支出715.59万元,占33.05%;住房保障支出99.97万元,占4.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7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0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津补贴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6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经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15.59万元,主要用于11个村(社区)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9.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镇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1.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1.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民建镇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民建镇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民建镇政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建镇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2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民建镇政府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69.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民建镇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民建镇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175.3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94.34万元,主要是党建工作经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经作经费、农民夜校工作经费、 农村党员活动经费、民建镇村级公共服务经费、民建镇亲民化改造办公用房租赁费用、马府常定【2022】187号关于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经费、乡镇人大代表经费、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款--解决永乐光辉风情小镇征地拆迁项目差口资金、文旅项目工作经费、人代会议费及关工委工作经费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415.91万元,其中: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3.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人民政府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表
4.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