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时间:2023214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


3.领导镇人大、政府、政协、统战、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并支持和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领导全镇人民武装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以及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工作重点


下溪镇将继续聚焦“举旗帜、兴产业、强基础、重医教、树新风”,结合县委“12345”发展战略,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会议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齐心协力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的下溪。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坚持农业产业发展主体地位不动摇,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为契机,积极塑造“下溪名片”,持续建设“一地三园区”,以下溪镇为中心,辐射下溪片区规划设计,做优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好猕猴桃、皮球桃、南高梅、蔬菜农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以促农增收为重点,大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坚守返贫致贫底线,聚焦边缘户、监测户,完善动态帮扶机制,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促进乡村振兴起好步。2023年规划设计6大重点工作,分别是继续建好石龙门-两河口-金马-共和街-鱼仓山3500亩南高梅园区,努力打造省级三星级农业现代园区;两河口村下溪镇润溪渔业鲈鱼基地、下溪镇山水酒厂和大池塘村冷水鱼基地建成并投产,大力促进下溪经济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共和街社区至金马村沿线基层治理提升行动,打造干净、美丽、富有文化氛围的网红路,提升下溪镇直观印象;提升建设鱼仓山村猕猴桃园区和果菜复合园区,努力争创市级现代园区;提升打造大池塘村和观音岩村观大农业现代园区,打造全市粮经复合种植示范基地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点;开发观音岩村立顶岗荒山荒坡1000亩,种植油茶套种中药材,建成千亩油茶示范基地。


坚守生态环境底线,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非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围绕“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抓好“护岸清岸”、长江十年禁渔、打击非法采砂等工作。加大力度保护退耕还林成果,严禁乱砍乱伐。贯彻落实“绿色优先、生态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管护机制,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进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再生资源化。


抓好基本民生,持续提升幸福指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解决好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落实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提升群众满意度。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改善教育环境,提升教育质量。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持续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兜底,统筹推进民政、就业、退役军人、计生、妇女儿童、老龄人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持安全生产“零容忍”,全力遏制一般性事故,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问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的“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严格落实防汛、地灾、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苗头问题。不断加大应急管理投入,配足配好应急物资,常态化培训应急队伍,提升应急管理处置能力,为下溪镇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安全根基。


聚焦党建引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到深学深悟把握精神实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拥护“两个确立”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好掌握引领伟大复兴的强大思想武器,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到建设下溪的各方面全过程,并通过扎实开展“夜学课堂”学习制度,常态化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化主题党日、每月党员大会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和群众教育引导。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干部激励机制,突出顺向可预期用人导向,优化年轻干部成长途经;注重干部定向培养,根据干部的自身特点,制定干部培养方向,合理安排岗位,不断推动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建立“好干部”标准,树立正反干部典型,积极探索创新型、实干型干部培养机制,培育服务型干部队伍。建立干部交流机制,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选派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锻炼和交流学习、到村任职锻炼,让干部经历多岗位多领域锻炼,不断提升干部能力。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贯彻落实“看人之长越看越长,看人所短越看越短”用人之道,用宽容失误、纠正偏差等方式解决问题,消除干部后顾之忧,激发最大活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县委九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政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党章党纪党规。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相结合,健全履职问责机制,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下溪镇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下溪镇总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工勤编制 0名,事业编制20名。在职人员总数55名,其中:行政27名,事业20三支一扶1提退人员1驾驶员2名,炊事员2,临聘人员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下溪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下溪镇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47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80万元,上年度结转237.88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63.71万元


其中:2023年收入预算147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25万元,占78.83%2023基本支出预算116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87万元,占91.87%;项目支出94.38万元,占8.1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80万元,占0.5%。上年度结转237.88万元,占16.1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下溪镇人民政府、下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下溪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下溪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下溪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用于下溪镇周转房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下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0.2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2.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8万元,较上年增加7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阐述到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66万元,占44.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5万元,占8.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0万元,占2.34%;住房保障支出70.97万元,占6.12%农林水支出320.34万元,占27.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0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未成年身心健康关爱工作。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4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其他临时性工作。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4.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0.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69.1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办公运转、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及村干部工资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下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8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政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下溪镇人民政府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下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33.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下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34.0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4.38万元,主要是关工委经费1万元,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基层组织活动与公共运行维护87万元,农村党员活动经费0.606万元,人代会经费0.732万元,人大视察经费2.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475.3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附件


附件1下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下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下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