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传染病防控:⑴.传染病报告:①.无漏报,无月零缺报,无重卡,报告及时率、审核及时率达100%;②.按月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达100%;③.传染病填报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卡与网络信息一致率均大于95%;④.对辖区内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督导覆盖率达100%;⑵.突发公卫事件报告率、及时报告率、完整率、准确率达100%;⑶.结核病防治:总体到位率、治疗率达90%以上,全程管理率、筛查率95%以上,DOTS覆盖率达100%;⑷.艾滋病防治:检测覆盖率达30%,配偶∕固定性伴HIV检测率、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⑸.麻风病防治:症状监测率、治愈存活者监测达100%;
2.免疫规划:⑴.建证率、建卡率、接种率达95%;⑵.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⑶.开展年度接种率调查;
3.地方病、重精防治:⑴.开展碘缺乏病、克山病防治;⑵.重精检出率≥4.5‰,规范管理率≥85%,服药率达80%,规则服药率达65%;
4.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入驻人员服药率≥98%;
5.慢性病防控: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死亡登记报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编制36名(含健康教育所3人),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36名。在职人员总数38名,其中:行政0名,工勤2名,事业34名、编外长聘人员2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根据《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马边财政预〔2023〕1号附53号文件要求,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95.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21.65万元减少326.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5.4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5.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2.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专项支出1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5.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5.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21.65万元减少326.2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5万元,占10.32%;卫生健康支出657.12万元,占82.6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6.25万元,占7.0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9.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633.7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办公费、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6.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0.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5万元增加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2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5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上级业务部门市疾控中心调研指导工作及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需求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1.82万元,较上年预算82.60万元减少0.78万元,下降0.94%。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95.4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96.82万元,主要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生活困难补助项目、预防接种劳务费项目、艾滋病防治地方配套经费项目、免疫规划项目、传染病报告管理项目、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