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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主要职责:
职能简介:1、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4、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2019年机构改革调整后开展职业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
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行为;
7、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察督办。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8、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察;
9、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持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力度;强化内部稽查,推进卫生监督考核评议制度建设。
2.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和母婴保健工作监管;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饮用水及消毒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效验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名,其中:行政6名,工勤0名,事业0名。离休0名。
根据《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马边财政预〔2023〕1号附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25.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96.27万元增加28.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5.1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5.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专项支出4万元。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96.27万元增加28.92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预算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102.15万元,占81.6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占7.9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98.2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办公费、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及以上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和各区市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45万元,较上年预算18.27万元减少1.18万元,下降6.46%。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截至去年底,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5.1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5.19万元,主要为卫生执法经费项目。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