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一是拟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 、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三是协助县应急局承担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四是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五是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参数或烈度表达的抗震设防标准,协助县级相关部门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报道;七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八是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持续抓好地震监测台站的巡检和维护,完成马边地磁监测仪器更新。二是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三是加快修订完善县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县学校和福利机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四是加快地震风险普查成果和地震预警终端推广运用,指导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五是完成全国地震易发区房屋三年试点任务,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防震减灾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县防震减灾中心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10名,其中:行政0名,工勤0名,事业1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防震减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78.9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实施、上年度项目结转预算增加。
    其中:2023年收入预算279.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82万元,占82.13%;2023年支出预算27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82万元,占74.98%;项目支出69.10万元,占25.02%。

基本支出,是用于防震减灾中心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主要地震监测设备维护、设备更换,持续实施地震风险普查等业务工作的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8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6.43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和上年度项目持续实施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占2.89%; 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73万元,占70.81%;持续实施上年度设备更换项目20万元,占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和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高额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设备更换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县防震减灾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地震监测基地围墙拆除重建;二是地震应急物资准备等增加了基金预算;三是地震预警终端机维护。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县防震减灾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县防震减灾中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坚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防震减灾(应急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兄弟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1.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防震减灾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县防震减灾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78.9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 69.1 万元,主要是台网运行维护和台站改造、地震风险普查 、地震预警终端维护、 应急物资采购、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及宣传、基地围墙拆除重建、人员经费 、机关运转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63.94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3、县防震减灾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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