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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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城市园林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协助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协助完成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水土流失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培育管理珍稀树种,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或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林地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县林竹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多措并举,做实做大林产业。一是持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巩固31.03万亩退耕还林成果,积极完成2020年退耕还林任务。二是青梅产业。完成青梅新建1000亩,苗圃基地100亩,技改5000亩,青梅科技示范园及附属正在实施。三是竹产业。依托造林补助和专项债券完成梅林镇万亩优质笋用竹示范基地建设;依托涉农资金项目完成1100亩笋用竹基地和318亩笋用竹苗圃基地建设;依托世行项目规划抚育竹林2万亩;依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抚培育0.6万亩竹林基地和1万亩新造林;完成大王山笋农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苏民路、马铜路、马新路3条竹林风景建设;马边烟峰镇和丰产2个现代竹产业基地成功通过省级验收。四是科技兴林。先后组织20余名博士级专家来马开展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种植、加工等关键技术问题。
2.多管齐下,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一是省级生态屏障重点县通过省级评审。二是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加大天保工程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实施《2021年国有森林管护实施方案》和《2021年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落实全县40.18万亩管护林,476.7万元补偿资金的划拨;完成2021年2092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并强化培训管理,按时兑现劳务补助。三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禁猎期”等为契机,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联合省、市林草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已开展6次联合巡查“清风行动”,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5家次,未发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清理登记新纳入名录的野生动物199只,签订承诺书和代养协议各63份;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救护野生动物34只;兑现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金额37820元。四是全面落实有害生物防治。全县监测有害生物控制面积11.67万亩,测报5.5万亩;完成种苗产地检疫1390亩,85161万株;调运检疫木材7065.09立方米,种苗65161万株,烧火柴34.4吨;防治竹斑蛾病2.9万余亩,完成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率”任务。五是严格落实林业行政执法。结合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完成2013-2017年省级移交线索、2018、2019、2020森林督查发现破坏林地案件查处,2021年全县共受理各类涉林,查处44起,其中征占用林地案件,查处41起,野外用火案件,查处2起,滥伐林木案件,查处1起,行政罚款1274233.19元,未出现因行政处罚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六是全面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完成5座瞭望台和10个防火检查站建设,2套林火视频监控和1套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组建完成51人专业扑火队,按要求配备单兵装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管控,全方位做到监测监管,隐患排查,物质保障,队伍建设等,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七是落实公益林调整和森林督查。落实全县公益林调整8364.7亩现地勘验;积极开展森林督查查处整改,2021年森林督察225个图斑的现地核实,目前已完成2019年森林督查整改项目中的24件,完成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项目中的7件;完成2013-2021年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八是严控采伐限额和林地审批。采伐限额301566立方米,已使用76280.44立方米。审核上报使用林地项目33件,取得省、市、县批复项目24件,面积95.1026公顷,12月上报4件已通过市级审核,正在进入缴款程序,包括11月份向市局争取林地备用定额指标12.7894公顷,解决了民主工业园区玛瑙苗寨B段项目8.84公里道路林地指标。九是扎实推进笋山管理。持续开展春季全面禁止采笋管理制度和秋季笋山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笋山的安全生产,和谐稳定。十是完成了我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数据库。
3.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完成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组织体系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全县林长制推行单位132个(县级1个,乡级15个,村级113个,国有林草单位3个),初步设定各级林长441人(县级31人,乡级165人,村级226人,国有林保护单位17人),制定配套工作运行规则、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5项。
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021年度收、支总计7901.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8.14万元,增长6.8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系数提高及增加伙食补助,二、项目支出增加。
(图1: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决算-总计栏,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82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7.65万元,占88.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45万元,占11.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9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65万元,占9.37%;项目支出7161.09万元,占90.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1.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8.14万元,增长6.8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系数提高及增加伙食补助,二、项目支出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73万元,下降0.49%。主要变动原因是缩减了人员编制数,人员流动到其他单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31万元,占1.61%;卫生健康支出29.53万元,占0.45%;节能环保支出1830.19万元,占27.77%;农林水支出4547.74万元,占69.01%;住房保障支出76.24万元,占1.1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90.01万元,完成预算99.93%。其中:
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86.86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86.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129.65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129.65万元,其中含财政应返还额度1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1557.72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1557.72万元,其中含财政应返还额度33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支出(项)支出4.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预算数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51.46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预算数5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48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5.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4.05万元,年初预算数24.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1.78万元,年初预算数242.12万元,完成预算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286.79万元,年初预算数286.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8.83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633.92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633.92万元,全部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705.73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705.73万元,其中231.94万元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196.26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196.26万元,其中0.56万元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1.96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1.96万元,全部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220.16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220.16万元,其中88.60万元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191.21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219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61.09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6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3.84万元,年初预算数65.93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1.21万元,年初预算数1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18万元,年初预算数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6.24万元,年初预算78.45万元,完成预算97%,原因是人员变动。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56万元,完成预算90.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小于预算数。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56万元,占9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0万元,占7.3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6万元,完成预算90.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42.56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购置两辆新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5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2辆、金额46.56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扑火出勤。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产业发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产业发展等检查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市局领导947.00元;2.接待市局和峨边林业局森林防火交流经验、做法费用1900.00元;3.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复核工作费用1588.00元;4. 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复核工作费用1200.00;5.接待市局开展生态扶贫费用720.00元;6开展退耕还林和天保工作费用1654.00元;7.调研退耕还林工作费用2132.00元;8.市局领导指导工作费用5950.00元;9.市局领导、第一书记指导工作费用1048.00元;10.接待环保督察费用721.00元;11.森林防火培训接待费795.00元;12.川农专家开展青梅技术服务接待费1692.00元; 13.市林业局开展案件调查接待费847.00元;14.接待省林科院开展青梅技术服务587.00元;15.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接待费1360.00元;16.开展青梅产业调研接待费1511.00元;17开展青梅产业交流工作接待费804.00元;18.开展青梅调查接待费753.00元;19.开展青梅病虫害技术服务接待费821.00元;20.接待省林科院费用900.00元;21.接待省林科院开展技术服务费用2703.00元;22.接待省林勘院费用2939.00元;23.接待中科院考察青梅费用1810.00元;24.接待市局领导指导工作费用2130.00元;25.接待省林勘院指导林业产业发展费用2488.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73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376.64万元,年初预算数37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支出28.58万元,年初预算数2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10.80万元,年初预算数1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项)支出264.43万元,年初预算数239.53万元,当年追加2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券(项)支出631.28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631.28万元,全部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成预算100%。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92万元,比2020年增加42.28万元,增长55.8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系数提高,增加伙食补助。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1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专业扑火队队伍装备和单兵装备、林业特色经济扶贫开发新建竹林大道(马铜路、马新路段)绿化、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森林防火宣传碑采购、防火运兵车采购、竹产业基地培育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41%。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产业发展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生态护林员、森林防火、笋山管理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8.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1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指反映专项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专项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实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业局503001 | 实施单位 | 林业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499.68 | 执行数: | 601.696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499.68 | 其中: 财政拨款 | 601.6969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聚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以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为主抓手,坚守贫困人口和待遇标准两条红线,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同步加强生态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方”效益最大化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聚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以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为主抓手,坚守贫困人口和待遇标准两条红线,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同步加强生态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方”效益最大化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全县乡镇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履职考核,每月不少于8天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9月-20201年8月 | 2020年9月-20201年8月 | ||||
成本指标 | 生态护林员劳务费 | 400元/每人.月 | 400元/每人.月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助推建成“山水彝乡、秀美马边”,构筑长江上游国家重点生态屏障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管护区域内天然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集体公益林、零星国有林等将得到有效管护,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将得到遏制,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将持续提升 | 95% | 95%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95% | 95% | |||
(注:有两个及以上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2021年3.12植树节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业局503001 | 实施单位 | 林业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5 | 执行数: | 3.4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5 | 其中: 财政拨款 | 3.4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编制2021年3·12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按招标采购程序采购栽植树种,对植树地块进行后期管护。 | 编制2021年3·12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按招标采购程序采购栽植树种,对植树地块进行后期管护。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义务植树面积 | 5000平方米 | 50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苗木规格 | 1级苗 | 1级苗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4月底前 | 2021年4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成本 | 3.5万元 | 3.45万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国土绿化率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周边群众满意度 | 85% | 85% | ||
2021年笋山管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业局503001 | 实施单位 | 林业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40 | 执行数: | 4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扎实抓好笋山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笋山治理成效,加强我县竹笋资源管理,实现永续利用,维护广大笋农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继续以高压态势深化笋山治理,笋山管理面积114万亩,涉及全县14个乡镇,2个片区驻点、4个国有林场 | 为扎实抓好笋山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笋山治理成效,加强我县竹笋资源管理,实现永续利用,维护广大笋农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继续以高压态势深化笋山治理,笋山管理面积114万亩,涉及全县14个乡镇,2个片区驻点、4个国有林场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笋山管理面积 | 114万亩 | |||
质量指标 | 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广大笋农的合法权益 | 明显改善 | ||||
时效指标 | 春秋两季 | 2021年 | ||||
成本指标 | 抽调人员笋山管理费用保障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全县每年采笋 | 600万公斤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100% | |||
2021年国有林保护中心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业局503001 | 实施单位 | 林业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97 | 执行数: | 97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7 | 其中: 财政拨款 | 97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森林管护人员长期坚守在林区一线,全年驻守林区达200多天,担负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盗伐滥伐等工作,他们承担的任务艰巨,工作量达、生活、工作条件艰苦,2020年国营林区改革,将管护人员差口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 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森林管护人员长期坚守在林区一线,全年驻守林区达200多天,担负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盗伐滥伐等工作,他们承担的任务艰巨,工作量达、生活、工作条件艰苦,2020年国营林区改革,将管护人员差口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有林中心管护人员 | 52人 | 52人 | ||
质量指标 | 完成巡山护林任务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 | ||||
成本指标 | 52人绩效工资 | 10000元/每人.年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年巡护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盗伐滥伐 | 明显改善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及笋农 | 95% | |||
2021年森林防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业局503001 | 实施单位 | 林业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57.8524 | 执行数: | 157.852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57.8524 | 其中: 财政拨款 | 157.852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我县地处四川西南边缘的小凉山区,全县有林地171532公顷,森林覆盖率58.29%。近年来随着天保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森林面积逐年增加,林下可燃物大量积累,促使森林防火任务加重,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我县防火基础设施设备缺乏,扑火设备陈旧老化,综合防控森林火灾能力较低,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仍然存在 | 我县地处四川西南边缘的小凉山区,全县有林地171532公顷,森林覆盖率58.29%。近年来随着天保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森林面积逐年增加,林下可燃物大量积累,促使森林防火任务加重,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我县防火基础设施设备缺乏,扑火设备陈旧老化,综合防控森林火灾能力较低,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仍然存在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全县森林防火会、召开片区政企联防会 | 1次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 | ||||
成本指标 | 费用支出 | 157.8524 | 157.8524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控制森林火灾 | 明显 | 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 | 96%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