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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1月3日
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承办全县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县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安全工作。参与县本级住保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承担县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完成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房屋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完成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年在局党组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中心紧紧围绕全局工作目标和住保中心工作,秉承“提升服务,保障民生”的宗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地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住建牵头的重点工作为中心,以住房保障为根本,认真开展,努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是以城市扩容提质为主线,高标准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完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增强聚集能力。启动建设东光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光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包含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41套(间)同时涉及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300户,共计341户(包含门市58间)。总占地面积约53亩。房屋征拆面积为38285.59m2,其中 商业房屋面积为2046.78m2,主体房房屋面积为23437.11m2。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政协主席孙燕平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许拉弟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伍文隆、陈伟,县政协副主席邱云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突击开展此项工作。并按照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原则,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自然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
该项目于2020年3月启动以来,依法按程序完成了前期手续和相关工作,于2021年3月1日进入签约程序。并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房屋杂乱无序、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性质认定最复杂的情况下,2021年6月底签约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
县政府已于8月10日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作出了征收决定,于9月27日进入房屋拆除阶段,11月底被征收房屋已全面拆除,12月上旬完成土地拍卖。
同时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县已顺利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2个,涉及户数46户、楼栋3栋、面积0.43万平方米,投资额180万元。积极筹备开展2022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二期)项目可研和争取中央预投资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改造方案正在编制和设计中。
二是以加强防控防疫为己任,努力做好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春节期间动员全中心人员分工合作,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值守小区,维持小区防疫秩序。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小区值守,对进出小区的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废弃口罩(贴标识)专用垃圾桶的放置、体温测量登记、外来人员排查登记、每日公共区域全覆盖消毒。三是实行物业小区半封闭式管理,合理提高对小区进出人员的管控。四是面对节前疫情突发,消毒、防护用品紧缺的状况,我中心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领取联防联控物资定期向物业服务企业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体温枪供给物业小区体温测量点人员和消毒人员使用。五是加强宣传和提示,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常识,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拉横幅、贴海报、扩音设备循环播放等方式给广大群众普及新冠肺炎知识,让群众知晓疫情、重视疫情,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治、果断处置。六是指导并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中介公司做好防疫物资准备、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日常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七是每日统计小区的外来人员数量和消毒面积,并及时上报市局。截至目前,召开贯彻落实会议2次,开展巡查10个/次,23人参与入户走访排查,共走访覆盖小区(院落)42个,落实废弃口罩专用桶24个,小区废弃口罩收集点24个(含贴专用标识)。排查物业服务小区外来人员7532人,累计消杀面积962万平方米。(邹大伟、朱季)
三是以排危除险为前提,开展全县既有房屋风险排查工作我县完成排查城镇房屋建筑4551栋,排查率100%,发现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9栋.经鉴定其中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房屋6栋、其他风险1栋、消防风险2栋。截至目前,我县共完成城镇房屋建筑风险整治9栋,整治率100%。其中应急防控处置3栋,消除危险整治6栋。
二、住房保障
(一)强力推进“阳光公租房”行动 (1)立核立改。成立核改专班,召开6次工作推进会,印制《马边彝族自治县“阳光公租房”行动初步摸排行动方案》和《马边彝族自治县“阳光公租房”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会6次,组建8个工作组逐户摸排西城廉租房、鄢家巷公租房等住户416户,收集住户拖欠房租、转租住房、拒不腾退等问题88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类施策、立行立改。(2)强化保障。建立健全承租家庭档案400余份,完善公租房动态管理制度、准入退出管理机制,每月定期动态核查承租家庭配租资格,摸排特困户建档立卡,科学设置调查问卷,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基本生活保障。(3)严格清退。实施公租房报名常态化受理制度和申请人诚信承诺制度,严格按照逐级审核、公开公示原则,阳光操作,公开配租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定期开展专项清查行动7次,签订转租或转借承诺书40余份,处理矛盾纠纷9起,清退不符合条件住户22户。
(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认真履行住房保障职能职责,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市上下达马边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数40户,实际发放44户,超目标任务数10%,发放金额12.0336万元。圆满完成2021年省厅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完成我县13套缺口保障性住房补缺任务,并与建行对接完成“两清单”的录入工作。同时与建行保持常态联系,进行不定期数据更新。
(三)保障性住房管理情况
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不定期对公租房进行日常维护;对承租户反映的问题也及时予以维修解决。今年共开展日常维修80余次,维修金额99400.00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共计416套同时继续加大房租收缴力度。通过现场收缴(西城公租房)、上门服务、张贴通知和逐户电话通知等方式催收房租,截止目前共缴存房租680731.00元,鄢家巷、鄢家沟公租房房租持续收缴中。
三、物业管理
加强各小区物业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一是坚持以制度为抓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召开两次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开展安全检查34,检查小区累计52个。二是做好痕迹管理,建立安全巡查台账,及时上报处置安全隐患。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3个,整改率100%,企业自查排除外墙砖安全隐患1次,联合城南社区排除外墙砖安全隐患1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工作零事故率。并对保障小区市政设施及时进行维护。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
1.及时完成了世纪华府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办理,预售总面积40115平方米。同时做好商品房登记备案,截止目前共办理商品房交易面积4.72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07亿元,其中商品住宅交易387套,交易面积4.44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86亿元。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中介等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3.配合金融部门加强房地产抵押登记备案工作,降低信贷风险,全年共办理房产预抵押备案328件,抵押面积3.78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02亿元,对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会同财政、金融部门加强和完善对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监管,今年监督房地产企业缴存商品房维修资金18.15万元;
五、档案管理
1.积极配合乡镇和部门做好个人房产查询工作,上半年协助完成查询个人房产信息2700余户。
2.每周对交易过户、换证等房产资料及时进行了合卷、扫描归档,并准确有效地录入不动产证号,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完成交易过户合卷资料530余件,录入不动产证号530余户。
六、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回复心连心信访件及各类来信来访,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10余件。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6.66万元、支出总计176.6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06万元,增长6.68%,支出总计增加11.06万元,增长6.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建设东光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4万元,占53.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68万元,占44.7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3.24万元,占1.9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7万元,占52.80%;项目支出83.39万元,占47.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3.43万元、支出总计173.4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83万元,增长4.73%,支出总计增加7.83万元,增长4.7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建设东光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3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63.85万元,下降39.5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55万元,占12.8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44万元,占3.5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4.07万元,占65.5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69万元,占18.1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7.75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机关服务(03):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57.7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 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9):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9.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66万元,下降40.35%。主要变动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8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1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021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办公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房地产管理专项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信访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的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的进修及培训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馆支出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世纪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死亡伤残抚恤等以外的其他优抚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的基本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的工作经费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残疾人保证金的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对其他扶贫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农村危房改造的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的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其他支出。
4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对国防动员的民兵相关支出
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对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中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指对地震事务中地震预测预报相关支出。
5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对自然生态保护中生态保护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主管部门及代码 | 775840208 | 实施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54.00 | 执行数: | 54.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4.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54.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1年房地产管理专项工作 | 完成2021年房地产管理专项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21年底 | 2021年底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 | 经费54.00万元 | 经费54.00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完成2021年房地产管理专项工作 | 完成2021年房地产管理专项工作 | 完成2021年房地产管理专项工作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