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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职能简介
1.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
(3)领导镇人大、政府、政协、统战、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并支持和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领导全镇人民武装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以及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三河口镇设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财政所)。负责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印章管理、机要保密、重要文件起草、督查督办、目标绩效、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牵头清理编制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负责镇人大席团、县政协三河口镇工作联络站日常工作。负责本级和村级的财政、账务管理工作。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负责对村(社区)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三资和债权债务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民政、医保、社保、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特殊人群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指导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乡村振兴和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制定全镇脱贫规划,宣传、落实扶贫 政策和措施。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治等工作。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工作。负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人居环境、村(社区)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住房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 防治等工作。协调交通运输、电力、邮政、通信、房地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负责辖区内所管县道、乡道和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协调解决资金、用地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道路巡查,对辖区内所管道路建设安全、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做好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镇的行政执法力量;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牵头查处辖区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建立健全与上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工作。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三河口镇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受委托负责全镇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涉农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救助和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和“八一”、 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名退役军人身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 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小型水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河长制、路长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受委托负责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等服务工作,协助完成国家和地方各类统计调查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民工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负责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司法援助、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负责综合治理信息平台运行、管理与维护,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宣传推广和旅游服务等工作。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四好”乡村(社区)、法治乡村(社区)、平安乡 村(社区)建设,培育文明新风,深化网格化管理,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人员情况
三河口镇人民政府属独立核算全额预算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核定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5人(便民服务中心5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人,农民工服务中心3人,文化旅游中心3人)。2021年12月在编在岗的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15人(便民服务中心5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人,农民工服务中心3人,文化旅游中心3人)。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促农增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相关贯彻实施细则3次,镇党委研究“三农”工作18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我镇青梅竹笋特色产业发展,2021已实施青梅技改3400亩,打造青梅产业示范园2个。积极谋划布局“十里梅谷”和10万亩“梅上竹海”现代林业产业园,力争打开我镇农旅融合新篇章。
(二)围绕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并落实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每月定期汇总研判返贫风险,2021年新增监测户7户。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实施医疗救助86人次,救助金额430330元;实施“栋梁工程”资助脱贫大学生17名68000元,会同帮扶部门实施“金秋助学”资助新考入大学学生85名50500元;动态管理低保对象,完成低保全覆盖核查工作,2021年整户新增17户53人,整户取消29户100人。二是全力实施人才振兴工作。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学习,8个行政村支部书记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乐山市村党组织书记专题研讨培训班。共4批次8人被县委组织部组织到绍兴市越城区、福建、苏州等地培训学习。22名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行动,其中本科班7人,大专班7人,中高学历衔接班8人。
(三)围绕环境保护,狠抓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生态巡护员、农村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五清”行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金家沟村、白岩子村、三河口村3个村人畜禽污染整治提升工程;新建集中点污水处理2处,完成场镇600人以上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7个卫生厕所和174口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工作,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围绕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扎实做好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继续深化“作风提振百日行动”,镇纪委党纪处分结案的是2人,立案1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机关夜校”“党员心学”“干部夜学”等为抓手,扎实抓好理论学习,不能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新发展党员6名,按期转正党员3名;高质量完成村级“两委”换届工作,8个村实现“一肩挑”,完成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成功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
(五)围绕社会和谐,强化乡村治理。不断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的镇村组与社会力量一体化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推荐4个村申报创建市级文明村镇结合村“两委”集中换届,充实了村民委员会、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机构力量,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等制度;推进建设数字乡村,安装应急预警信息平台,创新引进村民信息管理系统,稳步推进数字乡村和年度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印发《三河口镇工商企业租赁农地管理办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完成宅基地宗数2205宗,集体建设用地28宗,房产调查及测量宅基地户数2214户,集体28户的数据统计及信息收集工作。
(六)围绕民生福祉,全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摸排和隔离工作,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查扫“双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全镇扫码12912人次,全镇第一剂疫苗接种5867人,合计接种率104.77%;教育工作稳步提升,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学校教师、镇村干部、驻村干部392人次动员厌学学生上学;成立三河口村祈顺劳务合作社,不断探索劳务输出新模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全镇3618人缴纳医保,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00%;实施养老服务提质行动,三河口养老院投入使用,完成留守老人调查摸底工作,采集信息5人;发放临时救助6次,共计8500元;动态更新特困人员系统,特困人员9人,新增1人,死亡取消1人,送1人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常态化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56人,完成17名困境儿童调查工作;统计、民族团结、宗教、保密、地方志、档案、工会群团、自然资源、食品安全、打假、文化、农房摸排、违法占地建房打击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七)围绕意识形态,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六个“树标杆、做表率”要求,着力提升政治“三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修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大移风易俗力度,制定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双高”问题和规范“尼木措毕”祭祀活动,引导农户规范举行婚丧事宜21起,前期工作受到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机构设置
三河口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和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纳入三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三河口镇人民政府。
2.三河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3.三河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三河口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5.三河口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88.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5.69万元,下降25.14%。主要变动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6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0.72万元,占99.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万元,占0.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8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12万元,占68.8%;项目支出339.62万元,占3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8.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5.69万元,下降25.1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98万元,下降16.18%。主要变动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开支。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4.14万元,占39.9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9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36万元,占10.15%;卫生健康(类)19.82万元,占1.82%;农林水(类)支出472.90万元,占43.5%;住房保障(类)支出48.18万元,占4.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7.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7.95万元,完成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3.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30.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9.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6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就餐改为镇政府食堂就餐,减少公务接待费的使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河口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3万元,比2020年增加30.63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事务增加,运行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三河口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河口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建工作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农村党员活动经费、农民夜校工作经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 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党建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三河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0000元 | 执行数: | 19793.1元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793.1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793.1元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升理论知识,完善党建宣传;进一步加强公示公开,将党组织的关心关爱送到困难党员干部和退休支部,体现党组织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心和爱护;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升理论知识,完善党建宣传;加强公示公开,将党组织的关心关爱送到困难党员干部和退休支部,体现党组织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心和爱护;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组织活动 | 12次 | 12次 | ||
质量指标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
时效指标 | 2021年底前完成 | 2021年底前完成 | 2021年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控制预算,厉行节约 | ≤30000元 | 19793.1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完成党风廉政建设 | 完成党风廉政建设 | 完成党风廉政建设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党员干部满意度 | ≥95% | 98% | ||
2021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三河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600000 | 执行数: | 454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4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40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管理,保障村级办公费及公共运行维护费,确保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行。 |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管理,保障村级办公费及公共运行维护费,确保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行。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组数量 | 8个 | 8个 | |
成本指标 | 基层组织活动经费 | ≤60% | 60% | ||
时效指标 | 村办公经费 | ≤30% | 30% | ||
成本指标 | 公共设施维护运行经费 | ≤10% | 1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 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 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公共设施维护运行 | ≥1年 | ≥1年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2021年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三河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400 | 执行数: | 34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4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34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党员管理教育和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丰富活跃基层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党员活动经费落实到位。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党员管理教育和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丰富活跃基层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党员活动经费落实到位。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农村党员数量 | 170 | 170 | |
质量指标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控制预算成本,厉行节约 | ≤3400元 | 3400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提升基层党员管理教育水平 | 提升基层党员管理教育水平 | 提升基层党员管理教育水平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农村党员满意度 | ≥95% | 98% | |
2021年农民夜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三河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8000 | 执行数: | 8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8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80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培训农民实用技能、农业种植技术、惠民政策和党的方针政策,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的素质,为培育新型农民打下了坚实基础。 | 培训农民实用技能、农业种植技术、惠民政策和党的方针政策,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的素质,为培育新型农民打下了坚实基础。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村级农民夜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 ≥100人次 | 150人次 | |
质量指标 | 增强农民相关政策知识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控制成本预算,厉行节约 | ≤8000元 | 8000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培训农民实用技能 | 培训农民实用技能 | 培训农民实用技能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 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 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2021年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三河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5000元 | 执行数: | 5000元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000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5000元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正常运行 |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正常运行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非贫困村数量 | 1个 | 1个 | |
质量指标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控制成本预算,厉行节约 | ≤5000元 | 5000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顺利进行 | 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顺利进行 | 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顺利进行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 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 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 ||
满意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