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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4-8
二、机构设置 8-9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9-1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2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3-3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2-34
第四部分附件34-47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8
二、收入决算表49
三、支出决算表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1
2021年度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措施,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办法、意见、细则草案,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负责全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国土资源所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执行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权限内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块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量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县出资形式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金管理与监督。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参加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审批或审核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15、负责征地拆迁政策的拟定,指导全县征地拆迁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核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法规督察股、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地质灾害防治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县编办核定行政编制9名,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检监察专项编制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名。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执法类事业编制21名。其中: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5名;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16名。征地事务所核定编制8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8名;土地储备交易中心5名;矿产品运输检查站 15名;不动产登记中心22名。
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执法监察大队
2.征地事务所
3.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5.矿产品运输检查站
6.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7.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加强和改进本单位的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自然资源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规划审批一是推进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聚力“三区三线”试划,现已完成两轮“三区三线”试划工作,正在根据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第三轮试划规则,开展第三轮“三区三线”试划工作。二是做好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召开4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核发“一书两证”19本,其中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份;《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4份。三是做好以片区为单元开展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1月底,我县完成县域片区划分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提交了试划成果,目前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待经费批复后立即开展招标工作。严守耕地红线,突出耕地保护一是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我县将在第三轮“三区三线”试划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确保我县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真实可靠。二是开展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整合土地资源,其中增减挂钩项目2021年新立项6个,预计复垦面积670亩,立项节余指标约400亩,用于完成2019年350亩跨省任务;工矿废弃地项目已立项批复实施项目4个,预计新增耕地指标287亩、林地指标328亩。乌蒙山土地整理项目4个,预计新增耕地1192亩。保障用地需求,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申请约520亩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二是做好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2次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三是组件上报批次用地2个,面积35.1087公顷,取得市政府农用地专用批复1个,面积0.1691公顷,取得省政府成片开发方案批复2个,面积30.8817公顷。三是加快实施已批土地利用,保障我县重点项目供地和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我县2009-2018年土地批后供地率为87.89%,已完成土地出让收益13723.41万元。四是有序推进乐西高速、民主工业园区、第二初级中学、青龙水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了荍坝加油站、下溪加油站、东光城中村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力保障项目落地。积极主动作为,开展权益调查一是完成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通过省厅验收。二是公布实施我县城镇建设用地、城镇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三是启动荍坝镇和民建镇8.12平方公里国营林场森林资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现已完成工作底图编制。四是保质保量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共计45042宗权籍调查和数据汇交。加强矿政管理,促进绿色发展。一是强化矿山监督管理,保障磷矿生产,加强矿山日常巡查。完成了2021年度动用储量检测工作,全年完成磷矿开采430万吨,产值约12亿元。二是积极推进梅林镇油石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权出让,已完成各项资料报送并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三是持续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县级部门意见,根据省、市进度按期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评审工作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实施。四是巩固绿色矿山创建成果,积极探索绿色矿山立法工作。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起草了《马边彝族自治县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已由自治县人大报省人大审议。强化督察执法,遏制耕地“非农”一是通过复核数据、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实地测绘等方式对前期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的6204宗项目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工作;二是及时完成2021年1-3季度卫片的核实、查处、整改及填报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卫片新增违法除乐西高速国家重点工程外,暂无地方性新增违法图斑,违法新增建设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加强动态巡查,全年重点区域动态巡查共计138次,出动执法人员331人次,覆盖公路沿线、矿山企业、乡镇周围、县城及城乡集合部,覆盖率达95%;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1起,下达责停通知18份,下达责改通知5份;立案查处16宗,其中已结案1宗,正在办理15宗。四是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县“两违办”)对我县规划区内“两违”建筑进行巡查及拆除,今年下发各类执法文书共计104份,查处违法建设26宗,拆除“两违”建筑14宗,涉及建筑面积1650余平方米。七是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城周边规划区范围外的违建农房进行执法,采用暂扣违建工具的方式制止违法农房11宗,拆除违建农房4宗,涉及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加强地灾防治,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避险搬迁5户。实施13处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和6处地质灾害点的排危除险。对2处地质灾害点已建工程进行加固维修。二是加强地质灾害点排查监测、预警。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调查工作并编制《马边彝族自治县风险评估调查报告》,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马边彝族自治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马边彝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2021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28次,排查地灾隐患点150余处。落实了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值守期间,每天抽查不少于5个乡镇值班情况和18个隐患监测点监测情况。贯彻“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理念,通过微信、移动通信等设备,实施地灾点信息化管理,构建了县、乡、村(组)、监测点四级地灾管理体系。今年,全县共发生4起灾情,17起险情,我局均在灾险情发生发现后立即派专人及地质专家现场查看处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治理建议,消除隐患。三是强化地灾宣传演练。于4月召开全县地质灾害工作培训会,培训200余人次。结合环境日、宪法日等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组织乡镇开展应急演练153次、5282人次;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1175份;发放地灾知识宣传书1000余册,培训15场次、150余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0357.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24.44万元,增长23.7%。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土地整治等重点项目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400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1.28万元,占41.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3.13万元,占2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092.36万元,占29.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626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07万元,占5.4%;项目支出24847.31万元,占9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30357.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总计各增加5824.44万元,增长23.7%。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626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07万元,占5.4%;项目支出24847.31万元,占9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16.61万元,增长93%。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土地整治等重点项目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支出1853.6万元,占8.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9.52万元,占0.8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9.74万元,占0.2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69.39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7万元,占0.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6329.82万元,占77.68%;住房保障支出(类)139.91万元,占0.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92.66万元,占10.9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462.5642万元,下降95%。主要变动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乌蒙山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都在结算中,本年度重点项目减少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5.58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类)43.54万元,占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968.64万元,占7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5.96万元,占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02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8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9.3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9.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9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2549.21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支出决算为19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 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8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3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 支出决算为229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20.3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1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19602.26万元,只要包括:自然灾害防治其他自然资源事物支出、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缩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缩小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到乐山、成都等开会、培训及项目等用地报批相关事务;下乡巡查地质灾害情况;对宅基地、临时用地审批进行现场勘查;项目的征地和拆迁;违法用地的查处;农村土地确权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缩小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245.0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5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8.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五险一金,自然资源等事物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3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39.5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到乐山、成都等开会、培训及项目等用地报批相关事务;下乡巡查地质灾害情况;对宅基地、临时用地审批进行现场勘查;项目的征地和拆迁;违法用地的查处;农村土地确权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动产运行维护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算服务、高石头水源地房屋拆除费、民主工业园区项目征地补偿费、国土空间变更调查技术服务费等项目开展了事情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了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机关运转有条不紊;项目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依法履职尽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不动产运行维护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算服务、高石头水源地房屋拆除费、民主工业园区项目征地补偿费、国土空间变更调查技术服务费等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52万元,执行数4.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一级一体化平台数据的安全传输、整合、管理及机房设备维护,保障不动产工作顺利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2)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算服务项目全年预算数65.911万元,执行数65.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业务质量稳步提升,地质灾害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强化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3) 高石头水源地房屋拆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房屋拆除等,保障项目用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4)民主工业园区项目征地补偿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1.7975万元,执行数301.79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土地下清,保障项目用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5)国土空间变更调查技术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4万元,执行数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 为了保障土地供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化村庄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保障项目落地发现的主要问题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维护费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752 | 执行数: | 4.752 | |
其中-财政拨款: | 4.752 | 其中-财政拨款: | 4.75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一级一体化平台数据的安全传输、整合、管理及机房设备维护,保障不动产工作顺利进行。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系统正常运行 | 全年 | 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数据传输率,数据可用性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相关人员查询,办证提供优质快速的办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减少群众办证难,时间长的困难。 | |||
项目完成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算服务项目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5.911 | 执行数: | 65.911 | |
其中-财政拨款: | 65.911 | 其中-财政拨款: | 65.91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业务质量稳步提升,地质灾害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强化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所有地质灾害点人员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高人员监测质量,工作积极性稳定性 | 社会满意度 | 社会满意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最大程度保障受地灾威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0%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高石头水源地房屋拆除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1 | 执行数: | 21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 | 其中-财政拨款: | 2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为了保障土地供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公共基础服务设施。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整改地块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进行编制 | ≥9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城市发展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通过审查,取得批复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0%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民主工业园区项目征地补偿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1.7975 | 执行数: | 301.7975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1.7975 | 其中-财政拨款: | 301.797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为了保障土地供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公共基础服务设施。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整改地块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进行编制 | ≥9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城市发展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通过审查,取得批复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0%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国土空间变更调查技术服务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8.4 | 执行数: | 78.4 | |
其中-财政拨款: | 78.4 | 其中-财政拨款: | 78.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优化村庄布局,提升人居环境,强化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管理,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保障项目落地。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整改地块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进行编制 | ≥9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城市发展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通过审查,取得批复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0%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本年度实施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详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项):指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简称县自然资源局)是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全县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法规督察股、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地质灾害防治股、矿产资源管理股。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科级),总规划师1名(副科级),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7名。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
(二)部门(单位)管理制度(含内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使我局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 制度如下:
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三)部门(单位)预算资金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征地拆迁款、整治灾害项目、服务类等项目及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一)部门(单位)战略目标
为加强和改进本单位的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自然资源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我局在市自然资源局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转型发展年”工作主题,上下一心、攻坚克难,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规划引领水平,继续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部、省、市编制要求,按时完成编制工作,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着力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有力推进2个批次建设用地组卷上报工作,保障民主工业园区二期、青龙水库、乐西高速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组卷2个批次农用地转用上报,切实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建房需求着力坚持生态修复保护。着力坚持生态修复保护 。继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优化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着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在第三轮“三区三线”划定中,完成市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任务,不少于13100亩。着力做好民生基础保障,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一件事一次办”的改革目标,着力构建更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服务体系。着力增强地灾防治能力以“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制定《马边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年),明确重点任务,组建工作专班专项推动,包括23个威胁50人以上单个地灾防治项目,10个威胁50人以下单个地灾防治项目。
(二)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
编制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储备计划,稳步推进土地出让,抓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保障我县重点项目供地,力争全年完成土地收益不低于5000万元。认真做好砂石土资源市场调研,积极推进梅林镇油石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权出让,预期矿权收益20000万元以上。持续强化矿政管理能力,积极为企业服务,力争2022年磷矿产量达到430万吨。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完成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备案,预计新增耕地指标230亩,同时下深水挖潜力新立项增减挂钩项目8个,预计节余指标500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和提供财源。
(三)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措施,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办法、意见、细则草案,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负责全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国土资源所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执行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权限内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块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量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县出资形式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金管理与监督。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参加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审批或审核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15、负责征地拆迁政策的拟定,指导全县征地拆迁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核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单位)近三年工作计划及重点项目
2021年(一)严守耕地红线,强化生态保护。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超过上级下达保有任务。二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预留补划空间。三是严格审批设施农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审批设施农用地,保障了乡镇农业合作社、6+X项目等用地需求。
(二)规划引领,着力发挥规划管控作用。一是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完成劳动乡先锋村、柏香村、建设乡联河村、水流板村等17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四是完成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五是积极开展项目用地规划审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三)强化土地保障,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一是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二是有序开展土地征占工作。有效保障全县项目顺利落地。三是做好建设用地供应。
(四)攻坚克难,土地整理项目取得成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我县先后获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立项共计36个,惠及群众12722户,立项节余指标9563亩。
(五)主动作为,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工作。一是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核查、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及新增耕地核实确认等工作,及时更新了耕地、建设用地、林地、园地等数据。
(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确保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强化全县探、采矿权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巡查和重点矿山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矿山隐患巡查,并指导全县矿山企业有序推进探矿、采矿工作。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组织编制《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引导督促三家磷矿山(瑞丰、南方、雨田)创建绿色矿山
(七)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强地质灾害点排查监测、预警。贯彻“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理念,通过微信、移动通信等设备,实施地灾点信息化管理,构建了县、乡、村(组)、监测点四级地灾管理体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治理建议,消除隐患。 强化地灾宣传演练。于4月召开全县地质灾害工作培训会,培训300人次。结合环境日、宪法日等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组织乡镇开展应急演练157次、6499人次;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1652份;发放地灾知识宣传画册5000余册,培训193场次、5118人。
(八)严格执法,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一是日常动态巡查。全年累计巡查95天,巡查170人次,立案查处9宗,行政处罚8宗,行政罚款共计508163.4元,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4.87亩。二是卫片执法。完成2018年度下发卫片图斑215宗的外业核查、业内审定及执法系统填报工作,判定为违法图斑12宗,违法占用耕地28.03亩,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10宗,整改到位耕地面积20.86亩,整改比例为74.42%。完成2019年一季度下发卫片图斑28宗的外业勘查与业内判定,确定为违法图斑1宗,即劳动乡彭兵木材加工厂,现已实施强制拆除,正在复耕。2019年二季度卫片图斑共计下发69宗,无违法图斑。2019年三季度卫片图斑共计下发108宗,无违法图斑。三是“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核实上报“大棚房”问题项目39宗。按照分类处置原则,纳入专项清理整治项目15宗,面积共计36.57亩;纳入另案处理违法违规项目24宗,面积共计77.57亩。专项清理整治项目3月底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复耕验收,并经省、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督导小组现场检查验收过关;另案处理违法违规项目于7月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耕地面积60.51亩,整改完成耕地面积占比为100%。四是挤占生态空间。专项行动中,锁定问题项目10宗,违法建构筑物面积共计6314.25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拆除并整改到位。五是“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上报问题项目6宗,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拆除建筑物面积为2773.504平方米,复垦复绿面积为11.965亩。我县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得到了市专办验收小组的高度肯定。
三、部门(单位)整体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3035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为578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4133.13万元,其他收入4092.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350.9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决算总额30357.7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85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9.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45.05万元,农林水支出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42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91万元,在哈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92.66万元。
(三)预决算编制情况。
根据县财政要求,我局每年按时上报内控制度报表,完善相关基础性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图。我局按照每年年初预算项目,按要求按项目填报绩效评价表。及时将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进行公开。
(四)预决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决算编制及时、准确、规范。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员核定。结合财力状况,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将急需实施的项目纳入预算。决算编制实事求是。加强结转结余管理,对支出做到应支尽支,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金额。绩效目标及时准确填报、转移支付资金每年提前下达。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1年以来,我局在市自然资源局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转型发展年”工作主题,上下一心、攻坚克难,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卓有成效。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均超过上级下达保有任务。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搬迁,实现了地质灾害防治“双零”目标。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遴选,成为四川三个通过遴选的地区之一,进入全国首批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名单。我局切实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机关运转有条不紊;项目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依法履职尽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价结论为:自评得分91分。自评为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缺口大、财政预算严重不足。工作任务繁重,资金没有保障,不利于我单位项目的推动与开展。
附件2
高石头水源地房屋拆除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项目实施,对老建路征地拆迁项目补偿款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高石头水源地房屋拆除费项目,为保障群众政策生产的合法利益和稳定工作,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了房屋拆除,保障项目用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自评。通过相关科室的阶段总结,对项目的合理性、资金的合规性、实施情况以及达到的效果进行打分,得出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时间,年初我局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