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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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以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开展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开展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监督实施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污染物控制指标,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指标,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县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审查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呈报、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开展全县生态保护工作。阻止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全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土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发布信息。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配合省、市开展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9.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县内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县政务委托,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管控成效明显。
1.空气质量排名稳中有升。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11 次,其中黄色预警 7 次,橙色预警 4 次,相关部门和乡镇通过限产、停产、降尘等措施改善空气质量,截止 12 月 6 日PM2.5平均浓度 32 微克每立方米,县城空气量优良天数为 329 天(优 174 天,良 155 天),优良天数率为 96.7% ,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 3 。
2.市控断面和地表水水质不断提高。开展马边境内5个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监测共计 12 次。完成 4 次县级饮用水源监测,完成全县乡镇饮用水源监测 2 次。省控监测断面鼓儿滩吊桥(马边河),市控监测断面高卓营河、野猫溪河继续保持Ⅲ类水质,大竹堡河、先家普河达到Ⅱ类水质。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 100% ,所有指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值。
(二)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重污染天气措施应对。响应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编制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分析研判会 3 次,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紧盯关键性指标开展自查自改,提高空气质量。共启动黄色预警 7 次,橙色预警 4 次。
2.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制定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推进农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农药使用量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 6 个,在民建镇、荣丁镇、荍坝镇、民主镇设立了 48 户农药使用量县级监测户。在5个中、轻度受污染耕地面积大的乡镇各实施 200 亩共计 1000 亩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区,以物化补贴方式鼓励示范区农户开展品种调整、增施有机肥、优化施肥为主的技术模式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县中、轻度受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开展综合效果监测和技术方法筛选试验。
3.强化医疗废物监管。实施 2020 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2020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事业单位共计 100 家,其中医疗机构 25 家,申报产生量 58.44 吨,转移处置量 58.44 吨;其他单位 75 家,申报产生量 35.44 吨,利用量 1.89 吨,转移处置量 21.12 吨,贮存量 21.5 吨。县域19家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医疗废物转运合同和可回收医疗废品处置合同,最大限度保证医疗废物不外泄。县人民医院将药物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交由专业机构进行规范化处置。
(三)推进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档案资料准备。对标市环督办要求,成立资料收集专项组,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迎检资料进行补差、收集、汇总、归档。同时,落实上报材料、数据、问题等一把手负责制,督促各行业部门严格把关资料“源头”,做到层层审核、仔细推敲、反复论证、佐证充分,切实强化痕迹管理。完成规范资料收集,形成档案 17 档 106 卷,五大类专卷 28 卷。
2.迎督工作开展。9月5日到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一行 6 人下沉我县开展实地督察。重点围绕磷矿山“三磷”整治和生态修复、黄磷厂大气污染整改和“三磷”整治、水源地保护和“小水电”整改方面分别深入到我县曝风坪矿区的天瑞矿业的、南方矿业、雨田矿业、瑞丰矿业、鑫丰源矿业和劳动磷化工业园区的龙泰公司、无穷公司等企业开展督察。督察组反应情况:我县不存在全局性、系统性、颠覆性的问题。
3.信访案件办理。牵头组建工作专班,联合相关行业部门,牵头推进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我县共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案件 8 件,其中涉及噪声污染 1 起、水污染 2 起、生态污染 3 起,其他污染 2 起,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坚持对重点污染源、磷矿山等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整改进展情况等一一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今年截止目前,共检查重点污染源企业 54家次,一般企业 110 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440 余人次,执法车辆 130 台次,发现环境隐患 10 余个,下达整改通知 20 余份,环境行政处罚企业 15家,下达处罚决定书 15份,共计处罚 126余万元。开展了化工企业、矿山企业等环保专项检查 5 次。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927.3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6.7万元,下降25.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较去年减少,故收入支出都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4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4.4万元,占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5万元,占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3万元,占14.4%;项目支出1681.5万元,占8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2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6.7万元,下降25.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较去年有所减少,故收入支出下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6.95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较去年有所减少,故支出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4.3万元,占1.8%;节能环保支出(类)1797.2万元,占96.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万元,占0.1%;卫生健康支出8.3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占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67.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8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相关支出保证无超支透支风险。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级执法队检查、市级监测站来马边进行监测、市环保局进行业务指导及检查,共计1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马边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6万元,比2020年增加90.08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两台公务用车增加58万元,但由于公车划转到机关事务局,经费由其保障,故无公务用车经费支出。
2021年,马边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边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乡检查、出差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马边县县域环境委托监测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来我单位开展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不够严谨,二是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够及时,三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能力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上级相关财经制度,制定完善乡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好财经制度,使财政所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二是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加大对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的投入,三是加强人才培养的力度,多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马边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见附件绩效目标自评
(注:有两个及以上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