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预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1月28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城市园林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协助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协助完成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水土流失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培育管理珍稀树种,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或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林地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县林竹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逐级召开林长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加动员部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按规定完成林长制宣传公示牌制作;做实村级“一长两员”业务能力培训。二是持续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包括制度体系、考核体系、林长履职、保障支撑等。
(二)加快推进林业产业项目建设。一是持续开发我县林产业具有做大做强的优势和潜力,依托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工程等,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二是加快培育以青梅笋用竹为核心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打造青梅示范园区、苗圃基地和笋用竹产业基地等,夯实产业基础。三是加快推进马边彝族自治县环城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四是开展小凉山乡土植物种质资源库科技示范园项目,打造科研示范园,加大对青梅、笋用竹、道地中药材、林业碳汇等方面的研究,推动林业产业步入良种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及规模化管理。五是培育林产业集群,打造乡土品牌。六是支持和培育森林人家、竹林人家康养人家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延伸林业产业链。
(三)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是持续加大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强化森林天然林、公益林等管护工作,落实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整治和公益林调整工作,落实对生态护林员督导培训。二是切实抓好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落实有害生物防治“四率”监测预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经营、收购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三是持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做好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抓好防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宣传教育,落实火源管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基础扑火队伍培训等工作。四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开展普法宣传,服务上门引导办理必要手续,尽量减少案件的发生;严厉打击和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各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技能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规范。五是持续落实笋山管理和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栖息地和动植物资源保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单位简称)总编制46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7名。在职人员总数48名,其中:行政11名,工勤2名,事业35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林业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109.1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79.12万元,主要是由于世行贷款、生态护林员、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工程 (马边县境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及监理项目预算减少。
其中:2022年收入预算110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5.62万元,占86.16%;2022年支出预算110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62万元,占64.07%;项目支出398.5万元,占35.93%。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局局长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5.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54.68万元。主要一是世行贷款、生态护林员、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工程 (马边县境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及监理项目等原因形成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3万元,占0.09%;农林水支出954.79万元,占99.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8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13.3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296.4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林业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5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林业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林业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县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生态护林员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等支出,以及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其他部门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林业局2022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40.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81.1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林业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1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10万元,主要是生态护林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森林防火项目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236.65万元,其中: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