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19〕14号)和《马边彝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马编发〔2019〕1号),重新组建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一是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两项改革”后半篇产业规划,组织编制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二是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大园带小园”的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行动,抓好福来高山茶叶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创建县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个以上三是提升龙头带动能力。按照“强基地、建园区、创品牌、搞加工、促融合”的发展思路,着力培育和扶持星农现代农业公司、德顺源冻干食品厂等一批新兴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升龙头带动能力,力争龙头企业加工营销收入增长15%以上。下大力气抓好家庭农场培育和发展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一批爱农业、懂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发展适度规模农业、精细化农业,力争培育省、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以上、家庭农场15个以上,助推茶叶、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基地水平上档升级。实施粮油增产项目,完成1.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抓好2021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示范项目和荍坝油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现藏粮于地力争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4.5万亩以上,产量达到9.4万吨以上。五是继续抓好优质畜禽生产。继续坚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网格化防控举措不放松,力争全年实现生猪出栏14万头,其他大牲畜量和小家禽(含兔)出栏增幅2%以上,水产渔业产量达50吨以上。积极推进现代种业工作,继续开展畜禽、蜂和水产种质资源调查,完成300头乌金猪保种任务。

2.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体制改革,选取2-3个有条件的村社开展“三变”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重点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升土地增值开发潜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开发土地等方面做足文章,破解集体经济发展难、土地增值难等困境。二是健全和完善乡村振兴政策激励机制和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全县“三农”工作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激励措施,激励社会各届共同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加强农业服务业体系建设。加强县、乡、村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实现培训300人以上,提升适应指导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重点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上下功夫,培养市级以上农业经理人不少于10个。采取政策激励和引导相结合方式,大力培育茶叶采收服务队、猕猴桃务工服务队、秸秆收储服务队等农业服务业队伍,推进农业专业化分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一是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抓好“三大革命”“五清行动”,分类有序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3000户以上,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净起来”向“绿起来”“美起来”的目标迈进。二是深化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山青、水净、路亮、院洁、村美”的目标,打造一批环境优、生活好、乡风美的美丽宜居村庄,提升村庄发展活力。三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打造一批示范亮点突出、机制模式优的省级、市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乡村,力争2022年创建市级及以上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5个以上。

4.持续抓好“十年禁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年禁捕”,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性和参与积极性;强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中巡河人员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实行划片包干,落实日常巡护和宣传教育工作定岗定人定位定责。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对非法捕捞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刑事打击,对暴力抗法等阻扰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理,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船霸、渔等涉黑涉恶势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制造和销售禁用渔具的黑窝点、黑作坊;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物专项行动。禁止以“野生鱼”等为噱头开展宣传营销;加强船只管理。对涉及非法捕捞的船只坚决予以拆除销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3依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总编制155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24名。在职人员总数159名,其中:行政23名,工勤2名,事业13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963.1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5.84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费用等预算增加。
    其中:2022年收入预算2963.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3.89万元,占93.95%;2022年支出预算296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07万元,占82.72%;项目支出512.1万元,占17.28%。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83.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31.7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县级安排项目增加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80万元,占9.15%;卫生健康支出99.45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240.19万元,占8.63%;农林水支出2189.45万元,78.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2.93万元,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87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1.89万元,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6万元,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9.28万元,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29.57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3.98万元,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6.54万元,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预算数为27.2万元,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7万元,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2年预算数7.5万元,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2年预算数4万元,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7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201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240.19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5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9.28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4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4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园区建设、畜禽养殖等工作和其他区市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维修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3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507.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3.2万元,主要用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采购支出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963.1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12.10万元,主要是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运行费项目20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装订项目47.46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村级财务公共服务项目7.5万元,廋肉精检测卡采购项目8万元,马边县采购猪瘟疫苗经费19.2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50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5万元,10年禁捕效果评估监测4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辅导与协助服务项目4.67万元,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项目28万元,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25万元,无害化处理项目3万元,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参展费用)30万元,四川农业博览会8万元,峨眉山茶博会30万元,退耕还草项目补助41.96万元,2022年县级配套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80万元,农业执法服装采购4.86万元,南方现代草地畜牧推进行动项目56.54万元,驻村农技员帮扶经费16.92万元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2676.15万元,其中: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人大批复报表

      3.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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