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部门预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2月21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1 职能简介
1.2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并落实全县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
(2)参与制定并落实全县就业促进的计划,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
(3)制定并实施全县公共就业服务计划。
(4)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组织实施就业援助。
(5)承担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
(6)制定全县培训发展规划,承办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组织、协调和服务。
(7)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
(8)负责全县失业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失业保险发放业务。
(9)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失业监测、综合统计。
(10)承办县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全力保障稳定就业。开展脱贫劳动力实名制数据更新,常态抓好脱贫人口就业需求摸排和外出务工情况监测。推动农村劳务合作社创建,建立劳务经纪人服务队伍,提升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实施技能培训“展翅”行动,培训脱贫劳动力1000人以上。对有创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给予创业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科学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全面消除“零就业”,实现2022年脱贫人口务工总人数高于2021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总编制12名,其中:参公编制12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名,其中:参公9名,工勤0名,事业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除上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东西协作资金,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16.5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9.06万元,主要是由于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预算减少350万元。
其中:2022年收入预算316.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53万元,占100%;2022年支出预算31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3万元,占49.20%;项目支出160.80万元,占50.80%。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49.06万元。主要是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预算减少等原因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38万元,占42.77%;卫生健康支出5.93万元,占1.87%;农林水支出160.80万元,占50.80%;住房保障支出14.42万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岗位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2年预算数为10.8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承担部分。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就业创业工作接待调研指导工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等费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0.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5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16.5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0.80万元,主要是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本级)。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17.7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