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马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是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包括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简称县医保中心)。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县医保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宗旨和业务范围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算,基金预、决算工作。

(3)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施协议管理,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结算;负责申请异地安置人员的备案工作及异地联网结算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5)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

(6)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7)承办县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工作部署,推动我县医疗保障工作落地见效。

(2)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执行各级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政策文件。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国家组织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合理医疗救助制度。

(3)推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全面实现参保人在统筹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4)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内控机构建设。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聘请第三方开展基金安全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医保局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

县医保局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8名,工勤0名,事业1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医保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463.2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2.04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对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其中:2022年收入预算1463.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28万元,占100%;2022年支出预算146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25万元,占21.54%;项目支出1148.03万元,占78.4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及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医保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3.2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92.0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人员增加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阐述到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3.28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4万元,占10.25%;卫生健康支出1282.25万元,占87.63%;住房保障支出31.10万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0(款)15(项)01:2022年预算数为242.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210(款)15(项)02: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对建国初期参加工作老干部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补助。 
  3.一般公共服务(类)210(款)15(项)05:2022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尘肺病人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进行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类)210(款)15(项)06: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基金核算、参保、医保费用报销等医保业务档案装订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1(项)01:2022年预算数为10.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1(项)02:2022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补助、公务员重大疾病医疗费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1(项)03:2022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2(项)01:2022年预算数为121.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2(项)02:2022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县级配套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2022年预算数为26.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30(项)99:2022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资助重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99(项)99:2022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2022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县医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县医保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县医保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虽然增加了人员,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2021年和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医保局2022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73.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医保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文印设备、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县医保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463.2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017万元,主要是城乡医保县级配套资金项目、资助稳定脱贫人口参保缴费补助项目、全县尘肺病人医疗补助项目、离休干部医疗费用项目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31.9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县医保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2.县医保局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上人代会表)

      3.县医保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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