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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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 27日
附件1: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44
附件2: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54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指标统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住房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建筑活动。承担建设行业环境保护职责。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套费等规费收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产业工人工资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4.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的责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建筑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推广实施绿色建筑。
7.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8.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9.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城镇道路、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承办住建重大项目的实施。
10.承担县城区市政园林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亮化、园林绿化、公园广场、雕像等)建设、维护和管理。
1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落实。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务局牵头编制中心城区防汛规划及预案,县住建局参与并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县住建局牵头编制城市供排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县水务局参与。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供排水管网、防洪设施和排涝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共实施项目17个,总投资14.518亿元,今年完成投资6.918亿。其中市重点项目2个(马边广场二期、上品书苑),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县“挂图作战”项目8个;提前谋划“十四五”规划,已储备项目16个,涉及项目资金51.85亿元。
1、全力完成市级目标任务。
(1)建筑业产值指标完成情况。今年市上下达目标任务为2.2亿元。截至目前,前三季上报产值为1.6亿元。现统计部门加大了对建筑业产值的统计检查力度,将对虚报产值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造成地方企业不愿也不敢虚报产值(造成地方企业上报产值积极性不高且过于保守),完成目标难度较大。今年,我县已新增四川凯德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马边广筑营工程有限公司入统计库,正协助马边兴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将资质从三级升到二级,目前省住建厅正在审核升级资料。住建局已草拟了促进马边县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正等待县委县政府审批。
(2)房地产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我县2020年房地产业经济指标为房地产开发投资3.1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7.7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0.06亿元。目前已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8.2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约0.05亿元,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指标外其余预计能完成目标任务。
2、切实推进城市建设,以项目促发展。
(1)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做好原西街(含中坝)棚改项目信访化解工作,抓紧启动老西街棚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启动;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做好东光棚改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完成了东光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已公示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召开了动员大会,协商选定了评估机构,开展测绘和评估,县财政和县禾丰国有资产公司已与农发行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一定融资意向,金融机构已委托专业人员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审和包装,待资金落实后,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项目实施方式,并确定业主单位后,由项目业主单位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启动土地征收工作。二是狠抓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对老旧小区进行梳理,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对公租房的管理,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开展保障性住房清理,做到应退则退、应安则安,完成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30户、4万元。
(2)加快推进红旗新区项目建设步伐。完成了红旗新区市政道路4#、5#、12#市政道路建设,正在加快推进红旗新区市政道路8#、9#、13#市政道路建设,预计2021年2月完工。马边广场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后期装修等工作;上品书苑和世纪华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已通过规委会,正在进行地勘、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前期工作,预计年底达到动工条件;完成红旗市政广场改造提升、南河名城市政广场和红旗大桥段—永乐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3)加快永乐特色小镇建设步伐。完成高石头水源地搬迁项目剩余34户的建设任务,尽快入住;加快规划馆的内部装饰、停车场、水、电工作;加快永乐光辉民族风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来企业投资。
(4)扎实抓好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保卫蓝天绿水。
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县城区扬尘治理;保证建筑工地打围作业,施工现场安装喷淋系统,配置雾炮机,工地土石方、建筑垃圾外运用篷布遮挡,裸露地面进行覆盖;二是全面完成1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并调试运行,完成“8.18”洪灾造成劳动、下溪等10个乡镇管网受损修复工作,全面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成功申请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今年已下达专项债券3000万元,勘察设计单位已招标。
(5)强力推进“双创”工作。①“创园”工作成功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围绕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保、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创园六大考核指标,立足“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塑造水体景观,提升城市品位”主题,先后投入3.2亿元,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对标补短,提升县城“软、硬”双环境。2020年9月29日我县顺利通过省专家组验收,是全省继仁寿县之后第二个成功通过验收的县城。②全力配合“创文”工作。全力配合双创办做好点位打造,完成网报资料申报工作。
3、科学管理建筑业质量安全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切实抓好施工图审查、抗震设防、消防专项审查和原材料检测,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加快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020年纳入质量监督管理项目28个,工程建筑面积30万㎡,监督完成竣工验收项目8个,办理起重机使用登记19件。召开全县建筑质量安全专题会议5次。严格按照新冠疫情和环保要求落实防控、扬尘治理工作,组织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巡查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马边广场一期业主因房屋质量缺陷信访,前期我局已妥善处理,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于6月30日完成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果出具后已向购房户公布,依据鉴定报告于7月2日出具专项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已依据专项处理方案完成处理。根据业主主动意愿,截止11月14日,已办理575户住房、57户门市的交房手续。因部分业主在外工作等原因,待业主安排好时间后陆续完成后续交房工作。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强力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完成清零行动。全面完成2014年-2020年各级检查反馈农房问题36户、市级体检式督导发现农房问题15户、“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发现农房问题136户以及我县自查发现的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灾后恢复重建进度较慢的问题清零整改工作。二是完成住房鉴定工作。全面完成2016-2020年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符合文件要求的其他3类重点对象住房鉴定工作。
(2)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性住房信息的核验工作。完成对全县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培训,全县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提前完成了全县1018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核验录入工作。
(3)全面完成破旧房项目报账收尾工作。完成全县破旧房屋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拨付19604.687683万元,惠及全县2442户住房新建户,12516户住房改建户,1037户旧房拆除户,全县大力推进“三改四革命”,改厨4004户、改厕5485户、改圈3028户、安装热水器20633户。我县破旧房屋改造项目整体报账进度已达99.10%。
(4)切实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严格按照县上要求,加强驻村工作站管理和入户走访工作监督,保质保量完成走访帮扶任务,协助苏坝镇袁家溪村顺利通过国检。
5、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1)做好古村落、传统村落和特色小镇的培育、申报工作。成功创建2019年市级特色村落7个(两河口村、福来村、团包子村、干溪村、龙桥村、玛瑙村、茶叶村)、市级特色小镇1个(荣丁镇),协助荣丁镇争取2020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小城镇建设)500万(2020年已实际下达资金479万元),结合“四个特色”品牌创建,2020年全县培育特色村落4个(民主乡小谷溪村、老河坝乡桃溪村、荣丁镇玛瑙村、苏坝镇越胜村)。
(2)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启动荣丁镇、大竹堡乡新建集镇公厕和民建镇、老河坝乡、民主乡改建原有公厕项目建设,计划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6、全力以赴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1)做好人防异地建设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对人防异地建设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对审计反馈涉及项目按照应缴未缴、未建、减免缴、已缴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积极开展对应缴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的追缴工作;县人防办已启动对这些项目的追缴人防费工作,于2020年9月22日完成追缴县工人文化宫等8个项目,合计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33854.78元。对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行景观廊桥项目和马边彝族自治县世纪家园5号楼项目正在按照司法程序积极追缴。
(2)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农科所等3个棚改重点项目、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私营企业1130万问题2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对于违规核发虚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于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及政府融资贷款问题,已对违规核发的10个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注销,并将佐证材料提供给了审计部门。对于减、免有关单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936.82万元问题,已找到文件依据提供给审计局。
7、向上争取资金方面
加强与省市归口部门、发改系统等的对接工作,把准项目生成类别,对有补助资金的项目及时对接入库,确保项目资金争取有的放矢,积极争取停车场、雨污水分流、排水防涝、燃气、乡镇污水、县城污水提标、城市建设等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已到位地方政府债券专项资金78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10万元。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建设执法大队、
3、马边彝族自治县园林所、
4、马边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3557.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5.64万元,下降1.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节能环保支出和人居环境改造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684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13.93万元,占4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6.65万元,占5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88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45万元,占1.6%;项目支出24491.22万元,占9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557.7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5.64万元,下降1.19%;支出总计减少405.64万元,下降1.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节能环保支出和人居环境改造项目支出 。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5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5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283.79 万元,下降28.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节能环保支出和人居环境改造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5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比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9万元,占0.26%;卫生健康支出13.92万元,占0.08%;节能环保支出1111.36万元,占6.97%;城乡社区支出10416.82万元,占65.29%;农林水支出4040.99万元,25.32%,住房保障支出331.1万元,占2.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955.28万元,完成预算79.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教育(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教育(类)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无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类)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3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无国防支出(类)。
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72.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1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99.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9.03万,完成预算100%;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90.52万元,完成预算50.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322.12万元,完成预算88.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87.88万元,完成预算7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587.68万元,完成预算6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81万元,完成预算12.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
1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9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4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7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完成预算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结转结余。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万元,占6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9万元,占33.2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73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购置时间较长,2020年进行了大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89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项目验收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9万元,主要用于五通桥区住建局来马边考察、乐山市住保中心到马边现场查看公租房情况、核查资料、乐山市住建局到马边检查农房建设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8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五通桥区住建局桂多一行6人来马边县考察学习支出1372元;接待乐山市住保中心邹剑红一行8人到马边现场查看公租房情况、核查资料支出1706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白矾一行5人到马边检查农房质量安全2天4餐支出2370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徐林一行3人到马边检查农房建设支出216元;接待乐山市建筑协会会长李国如一行8人到马边进行农村工匠培训支出800元;接待四川省人社厅、乐山市住建局朱铁军一行7人到马边荣丁镇进行“百镇建设行动”新增试点镇现场复核支出1018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杜驰一行6人到马边检查重点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支出1028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徐忠勤一行10人到马边检查两不愁三保障农房问题及整改情况回头看两餐支出2235元;接待中国城市科学设计研究院一行6人到马边考察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住宿支出927元,餐费3餐支出2823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刘晋民一行4人到马边检查下溪镇、民建镇污水厂及农房安全工作支出500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刘晋民一行7人到马边检查下溪、苏坝、荣丁等乡镇检查安全工作支出800元;接待乐山市建设工程资料安全监督站龙海峰一行7人到马边荣丁镇、民建镇检查宜宾6.17地震灾后房屋安全2餐支出1100元;接待乐山市城投集团杜驰一行4人到马边荣丁镇、石梁乡、苏坝镇现场查看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事宜支出600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刘晋民一行4人到马边检查农房建设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事宜支出500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陈露斌一行7人到马边检查马边广场一期、观澜国际二期项目安全工作支出955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徐忠勤一行4人到马边荣丁镇、烟峰镇检查安全工作支出688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徐忠勤一行6人到马边查看建设乡、马边广场、农房APP核验工作支出910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冯继东一行8人到马边指导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住宿费支出2080元,餐费2餐支出2230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刘成一行6人到马边广场二期等工程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支出876人;接待四川融智绿色创新城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叶华斌一行5人对马边老旧小区改建项目进行交流支出891元;接待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周宇阳一行6人对马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交流支出930元;接待四川省住建厅邱健、吴秋阳一行12人到马边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地考评工作支出1050元;乐山市住建局徐忠勤一行6人到马边民主乡调研农房脱贫攻坚推进情况支出1000元;接待四川省住建厅邱健、吴秋阳一行12人到马边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地考评工作支出住宿费3530元、餐费3200元;接待四川省住建厅邱健、吴秋阳一行12人到马边考评验收创园工作支出2400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934.38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7万元,比2019年减少3.62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费。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0.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3万元。主要用于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新区市政道路——8#、9#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马边彝族自治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政园林高空作业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园林绿化管理维护专业队伍建设,城区花园、公园摄像头安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破旧房屋改造项目,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单位及时、准确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较规范,会计资料完整。基本支出保障了全单位基本运行和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需要,项目支出均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绩效目标制定还需做到细化指标,预算编制准确度可以进一步完善。综上评价情况,总体得分良好,综合得分96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为充分保障权益,项目程序按照告知、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5个程序。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依据合法,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发放合规性为100%。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方案设计,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并受到解决资金的通知,项目预算方案可行。(简要说明项目绩效情况;若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则说明未开展情况。如: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维护专业队伍建设”“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等11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好及使用功能,保障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及安全。亮化、美化了城市,改善了城市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市民的好评。具体保障维护全县:县城所有路灯938组,其中双挑灯316组,三挑灯18组,单挑灯604组;景观灯399组其中兰花彝灯194盏、玉兰灯12盏、南门桥和北门桥上景观灯共26盏、三九广场景观灯共8盏,高杆灯3组(未包含光明、红旗景观内电气部分,炮台山慢行步道电气部分)及电力电缆、控制柜等配套设施。全城区人行道铺装面积约10万平方米,车行道面积约26万平方米,路沿石约50公里,河堤栏杆约8公里,雨污水管道、沟渠约55公里。
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因为没有市政公司及路灯管理所,管理技术人才严重不足。
2、市政城建人员少,管理力度不够。
3、市民爱护市政公共财物意识淡薄,损坏市政设施时有发生,造成维护上难度增大和费用增加。
4、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老化加剧,更新、维护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增强市民爱护公物意识。
2、对使用年限长的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需进行改造。
3、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维护。
4、建立健全制度,加大对破坏市政基础设施行为的监管。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运营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水平能够达到1万立方米,排放标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实施该项目对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城区大部分地方未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对资源造成浪费。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快实施县城区雨污分流项目,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2、完善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
(3)园林绿化管理维护专业队伍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县城区6.4平方公里中所有绿化园林的维护管理,同时保障园林绿化管护队30人工资待遇、技术培训。发现的主要问题:园林绿化管护队工人技术参差不齐,部分工人还不够专业。下一步改进措施:聘请园林专家对管护队30名工人进行系统培训。
(4)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总预算数430万元,2020年全年预算数168.1万元(其中100万由天星酒店支付),执行数为68.1万元(其中100万由天星酒店支付),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全长266.249m,红线宽度16m,设计时速20KM/h等建设工程。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全县人居环境改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00万元,执行数为3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对全县破旧房进行新改建、改厨、改厕、改圈、安装热水器。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全县人居环境改善,保障住房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0万 | 执行数: | 17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70万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全城所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县城所有路灯938组,其中双挑灯316组,三挑灯18组,单挑灯604组;景观灯399组其中兰花彝灯194盏、玉兰灯12盏、南门桥和北门桥上景观灯共26盏、三九广场景观灯共8盏,高杆灯3组(未包含光明、红旗景观内电气部分,炮台山慢行步道电气部分)及电力电缆、控制柜等配套设施。全城区人行道铺装面积约10万平方米,车行道面积约26万平方米,路沿石约50公里,河堤栏杆约8公里,雨污水管道、沟渠约55公里。 | 完成全城所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县城所有路灯938组,其中双挑灯316组,三挑灯18组,单挑灯604组;景观灯399组其中兰花彝灯194盏、玉兰灯12盏、南门桥和北门桥上景观灯共26盏、三九广场景观灯共8盏,高杆灯3组(未包含光明、红旗景观内电气部分,炮台山慢行步道电气部分)及电力电缆、控制柜等配套设施。全城区人行道铺装面积约10万平方米,车行道面积约26万平方米,路沿石约50公里,河堤栏杆约8公里,雨污水管道、沟渠约55公里。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路灯维护1200余盏 | 1200余盏 | 1200余盏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行道维护9万平方米 | 90000平方米 | 90000平方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地下管网维护(现有排水管道、沟渠) | 40公里 | 40公里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城污水处理厂主管维护 | 12.76公里 | 12.76公里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井 | 272座 | 272座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 正常运转 | 正常运转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创造良好基础设施 | 提升 | 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 改善 | 改善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运营费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0万 | 执行数: | 6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600万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立方米,排放标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立方米,排放标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处理量 | ≧1万立方米 | ≧1万立方米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升出水水质标准 | 达到岷沱江流域排放标准 | 达到岷沱江流域排放标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1年污水处理厂运营实效 | 每日完成 | 每日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创造良好基础设施 | 提升 | 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 改善 | 改善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园林绿化管理维护专业队伍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万 | 执行数: | 1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万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县城区6.4平方公里中所有绿化园林的维护管理,同时保障园林绿化管护队30人工资待遇、技术培训。 | 保障县城区6.4平方公里中所有绿化园林的维护管理,同时保障园林绿化管护队30人工资待遇、技术培训。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县城区所有园林绿化维护管理 | 全县城区 | 全县城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 确保 | 确保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效性 | 及时 | 及时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技术工人 | 2680元/月 | 2680元/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技术工人 | 2480元/月 | 2480元/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创造良好基础设施 | 提升 | 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 改善 | 改善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8.1万 | 执行数: | 168.1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68.1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68.1万 | ||
其它资金: | 天星酒店支付100万 | 其它资金: | 天星酒店支付100万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全长266.249m,红线宽度16m,设计时速20KM/h等建设。 | 完成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全长266.249m,红线宽度16m,设计时速20KM/h等建设。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成道路条数 | 1条 | 1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道路全长 | 266.249m | 266.249m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红线宽 | 16m | 16m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金额 | 430万 | 430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优化城市交通,带动城市区域经济发展 | 优化 | 优化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化城市布局,使交通更便利,物流成本降低 | 优化 | 优化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提高居民对交通道路的满意程度 | ≧98 | ≧98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全县人居环境改建项目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00万 | 执行数: | 32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全长266.249m,红线宽度16m,设计时速20KM/h等建设。 | 完成红旗新区市政道路—12#道路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全长266.249m,红线宽度16m,设计时速20KM/h等建设。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农户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乡镇数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效性 | 及时 | 及时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人居环境 | 提升 | 提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提高居民对交通道路的满意程度 | ≧98 | ≧98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污染防治(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市政设施建设(项)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设施建设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有五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计划财务股、城市管理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建筑业与村镇管理股。 有3个下属事业单位:城市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参公),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园林所(公益一类)。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指标统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住房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建筑活动。承担建设行业环境保护职责。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套费等规费收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产业工人工资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4)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的责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建筑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推广实施绿色建筑。
(7)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8)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9)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城镇道路、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承办住建重大项目的实施。
(10)承担县城区市政园林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亮化、园林绿化、公园广场、雕像等)建设、维护和管理。
(1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落实。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务局牵头编制中心城区防汛规划及预案,县住建局参与并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县住建局牵头编制城市供排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县水务局参与。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供排水管网、防洪设施和排涝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三)人员概况。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末实有人数32名,与上年度一致。其中行政人员1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名,非参公事业人员17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数为26840.58万元,比2019年减少5005.65万元,减少15.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同2019年相比有所减少,在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的严格把控下,减少了部分支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数为24889.66万元,比2019年减少4619.71万元,减少15.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2019年已实施完成,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严格把控,减少了部分支出。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部门(单位)战略目标
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年”主题,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市政维护管理力度,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进程,加紧项目谋划,各项工作推进有力。
2、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
(1)加强资金争取。
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类或省级预算类资金,缓解财政压力。谋划、包装炮台山公园提升项目和莲花山睡佛公园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关注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大力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注重彝族自治县元素,优化规划设计,彰显民族特色。一是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梳理我县老旧小区并将符合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项目。二是加快东光城中村二期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步伐,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三是加速上品书苑和世纪华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完成马边广场二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启动永乐滨河景观工程建设。三是启动炮台山公园提升项目和莲花山睡佛公园项目,打造我县可看、可玩、可住、可食的城市景点,提升旅游竞争力。四是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城区停车场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城区停车场配套公共交通综合基础设施项目进度,增强群众满意度。
(3)加强建筑质量监管和小区管理力度。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我县在建工地的监管,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监管力度,定期巡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加强对小区物业的指导,督促物业完善小区管理机制,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管理、维护、完善小区基础设施,提升群众幸福感。
3、部门(单位)管理制度(含内控制度)
①财务管理办法;②预算管理制度;③收入管理制度;④支出管理制度;⑤采购管理制度;⑥资产管理制度;⑦合同管理制度;⑧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细则内容均在《内控手册》。
4、部门(单位)近三年工作计划及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预算总安排900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300万。
(1)项目的建设符合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该区域道路及周边环境,街道景观绿化的建设不仅美化街景,而且还有净化空气、减弱噪音、减尘、改善小气候、保护路面、组织城市交通等作用。
(2)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城市景观,优化人居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有良好的绿化美化园林环境和赏心悦目的道路景观,也是现代城市道路不可或缺的功能之一。
(3)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周边工业、商业、办公、居住等生活办公环境,提高了项目周边居民生活办公质量。
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提高居民的生活办公环境,提升该区域内品位,树立良好的形象,促进区域的社会和谐发展。
经济效益:除了施工间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外,还可以为招商引资创造有利条件,还可以带动周边的土地价值。
生态效益:项目的建设作为城市绿化的一部分是城市生态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绿化,是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的生态环境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5.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 ①年处理各乡镇污水量(≥190万吨)
②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20个)
③整理绿化用地(32456.32㎡)
④安装雕塑(1尊)
⑤规划道路(2条)
⑥市政道路(1条)
⑦改造建筑风貌(171栋)
⑧道路绿化(4.8公里)
⑨1200余盏路灯电费(1200盏)
⑩1200余盏路灯维护(1200盏)
⑾人行道9万平方米维护(90000平方米维护)
⑿维护全县园林绿化(>70万平方米)
质量指标:①各专项规划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100%)
②房地产安全生产、质量监管覆盖率(≥100%)
③污水排放标准(≥一级B标)
④确保正常通电(正常通电)
⑤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正常运转)
时效指标:重点工程按期完成率(≥80%)
成本指标: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2元/吨)
经济效益指标:是否有效促进马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发展情况(是)
社会效益指标:是否有效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城乡风貌塑造,改善高速路口环境,提高人居环境,对城市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有效)
生态效益指标:是否有效将绿色环保要求始终贯穿于城建工作之中,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做好城乡污水处理工作,保障县域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有效)
可持续影响指标:是否长期有效为全县带来有利可持续影响(是)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0%)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对绩效自评公开。
评价结果整改:下一步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务支出。进一步认真汲取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加强绩效评价控制制度建设。把绩效管理的管理理念和要求融入支出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要运用的全过程绩效运行机制。同时举一反三,今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进度支付资金,严控超预算用款,自觉接受财政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落实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内控长效机制。为深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结合住建局实际,制定本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分为领导决策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岗位管理机制、授权和审批机制、业务管理机制、培训机制、轮岗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内控长效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尽心尽责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评价小组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对我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做出了较为准确细致的评价:2020年我单位及时、准确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较规范,会计资料完整。基本支出保障了全单位基本运行和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需要,项目支出均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绩效目标制定还需做到细化指标,预算编制准确度可以进一步完善。综上评价情况,总体得分良好,综合得分96分。
(2)绩效分析。目前我单位绩效评价体系逐渐完善,已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各项绩效指标也在逐渐设计完善,我单位也在不断探索更优化更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来进行更有效的自评。
下一步在我单位进行绩效评价的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各股室各机构共同学习绩效的评价方法和利用价值,特别是负责各项目股室要特别强调“花钱必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必问责”。
(二)存在问题。
①绩效评价在指标体系上设计较为简单,还可进一步细化;
②绩效评价指标在设定上存在偏离现象;
③绩效评价的方法还可优化,在对不同事物进行评价时方法的选取也尤为重要;
④绩效评价主观人为因素依然很大;
(三)改进建议。
①绩效评价中首先要确定科学完善的评价原则;
②要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③绩效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
④对于绩效评价的结果要充分发挥其作用;
⑤要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附件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建设内容: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4.8km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治理。其中道路沿线绿地面积约44373㎡,居民建筑楼栋约181栋。主要设计范围含以下三部分:土建部分、植物部分、居民建筑风貌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4.88km道路沿线两侧绿化改造及部分景观节点设计;滨河一侧人行道改造;道路两侧建筑约181栋居民楼风貌治理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决策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项目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为充分保障权益,项目程序按照告知、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5个程序。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依据合法,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发放合规性为100%。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资金支持方面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方案设计,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并受到解决资金的通知,项目预算方案可行,该项目符合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政策。
在拨付依据上按照先有预算指标再有用款计划,按时间进度或项目进度进行拨付;在拨付审批权限上要求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局领导、报账员、主管会计依次审核,从严把关。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内控领导小组,对日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设施进度进行拨付,坚决杜绝超进度拨付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为改善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综合环境,并将光明滨河景观人行道和绿化带修建延伸至永乐溪,需实施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为此,我局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工程投资概算编制工作。
(2)工程建设内容: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4.8km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治理。其中道路沿线绿地面积约44373㎡,居民建筑楼栋约181栋。主要设计范围含以下三部分:土建部分、植物部分、居民建筑风貌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4.88km道路沿线两侧绿化改造及部分景观节点设计;滨河一侧人行道改造;道路两侧建筑约181栋居民楼风貌治理等。
3.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总体目标:按时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工作并完成审计。
(2)阶段性目标: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道路两侧绿化约4.8公里,171栋建筑风貌改造。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对现有道路区域情况进行分析,本项目现有道路景观不统一,视野及视线不能展现出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城市特色,无法给过往车辆及市民展现出马边风采,与此同时,随着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的不断发展,同时也得利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主要吸引着大量成都市及周边其他市县的游客前来游玩,这必将带来更大的车流量,因此,马边通道产业段现状将可能无法满足未来增长的车流量,因此,需要对道路进行扩建以及景观提升,从而展现马边特色的同时也使交通更加顺畅。本次设计终点位置为(永乐溪片区) ,同时永乐溪片区是核心规划重点区域,综合打造道路沿线环境风貌,加强与规划永乐溪片区的环境统一, 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风貌体系。项目提高了马边县城市风貌,完善了城市功能等效益目标,绩效目标设置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来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出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在评价工作中综合运用了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一方面分析计划目标实现的原因,项目实施单位和管理部门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有哪些可供总结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计划指标未能实现的原因,有哪些问题和教训可供总结,以利于项目绩效的改进,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合理、科学。参照参政《附件8-1: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重点项目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合理、科学的评价。
(5)评价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形成评价结果和资料归档四个方面。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包括:成立评价工作组、开展前期调研、完善指标体系、形成评价方案等;组织实施阶段工作包括:收集项目资料,现场评价并形成工作底稿,得出单个项目评价结果;形成评价结果阶段工作包括:汇总整理工作底稿并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组撰写评价意见并根据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并与相关部门与单位进行沟通后,得出最终评价结果:资料归档阶段工作包括:对项目的相关文件、评价工作方案、委托评价协议、基础数据报表、数据核查确认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绩效评价报告等进行妥善的处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原始和安全。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方案设计,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并受到解决资金的通知,项目预算方案可行,该项目符合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政策。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2020年县级财政资金、新增债券资金300万,2021年财政资金、新增债券资金600万。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2020年到位新增债券资金200万。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2020年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按照合同约定2020 年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最高控制在 300 万元以内, 2021 年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最高控制在 600 万元以内,2020年到位资金200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工程款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资金的使用。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全落实到位。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资金的使用。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采取“预算、设计、施工、评审、决算、审计等”程序实施,项目建成验收。马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对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改扩建项目实地考察,上报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由财政局牵头,地方财政局直接拨款,再在财政局的项目库中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公司,先后对该项目进行了勘测、设计、施工。并于2021年5月份竣工,对该项目完成决算后由财政对其进行评审。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全落实到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成立内控小组,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管。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内控领导小组,对日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内容及规模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4.8km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治理。其中道路沿线绿地面积约44373㎡,居民建筑楼栋约181栋。主要设计范围含以下三部分:土建部分、植物部分、居民建筑风貌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4.88km道路沿线两侧绿化改造及部分景观节点设计;滨河一侧人行道改造;道路两侧建筑约181栋居民楼风貌治理等。
2020年8月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招投标,9月初施工单位进场,2021年5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该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各项合同金额合计未超过预算金额。项目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项目在资金管理、实施过程方面均保持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提高居民的生活办公环境,提升该区域内品位,树立良好的形象,促进区域的社会和谐发展。
经济效益:除了施工间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外,还可以为招商引资创造有利条件,还可以带动周边的土地价值。
生态效益:项目的建设作为城市绿化的一部分是城市生态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绿化,是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的生态环境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一)评价结论。
根据对现有道路区域情况进行分析,本项目现有道路景观不统一,视野及视线不能展现出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城市特色,无法给过往车辆及市民展现出马边风采,与此同时,随着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的不断发展,同时也得利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主要吸引着大量成都市及周边其他市县的游客前来游玩,这必将带来更大的车流量,因此,马边通道产业段现状将可能无法满足未来增长的车流量,因此,需要对道路进行扩建以及景观提升,从而展现马边特色的同时也使交通更加顺畅。本次设计终点位置为(永乐溪片区) ,同时永乐溪片区是核心规划重点区域,综合打造道路沿线环境风貌,加强与规划永乐溪片区的环境统一, 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风貌体系。项目提高了马边县城市风貌,完善了城市功能等效益目标,绩效目标设置合理。
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方案设计,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并受到解决资金的通知,项目预算方案可行,该项目符合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政策。
G348线红旗大桥段—永乐溪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改善项目区环境,而且对“宜居城市”的创建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项目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
1、资金使用制度不完善。我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对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导致有章不循,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财政资金名目繁多,无法按专项资金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管理。有些专项资金已经失去了专项资金的意义,已经成为上级部门的一种分配模式。从专项资金的结构项目数量上来看过于分散,体现不出专项资金总体政策目标,不符合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不能使有限的资金形成规模,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相关建议。
落实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内控长效机制。为深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结合住建局实际,制定本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分为领导决策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岗位管理机制、授权和审批机制、业务管理机制、培训机制、轮岗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内控长效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尽心尽责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