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 10月 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 附件............................................24
附件1.................................................24
第五部分 附表............................................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突出“常态化”政治监督;
2.开展“系统化”专项治理;
3.发挥“精准化”惩腐效应;
4.实施“规范化”队伍建设;
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探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强化履行监督首责,拓展“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模式,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等方面专项整治,深化“阳光问廉·百姓问事”坝坝会活动,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面对面”警示教育,坚持通报曝光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有效发挥惩腐综合效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运用把握“四种形态”,激励干部创业担当作为。深入落实晓渡同志创建“一流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县纪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县纪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 马边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后勤服务中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557.4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07万元,增长3.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1.82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5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27万元,占98.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万元,占1.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50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05万元,占58.77%;项目支出620.08万元,占41.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3.2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2万元,下降0.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8.62万元,增长9.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支出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因此2020年所占比重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7.26万元,占85.0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2万元,占6.18%;卫生健康支出28.18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96.71万元,占6.8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19.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77.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33万元,占7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1万元,占27.8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9.87万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另一个原因为2020年下半年机关划拨两辆公务用车到县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案件查办、大案要案查处、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定点帮扶、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12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除特殊公务接待外尽量将接待工作餐安排在机关伙食团,节约公务接待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纪委赴马边开展调研及定点帮扶工作、北大志愿者及老师赴马边开展支教活动、市级及以上其他相关部门赴马边开展调研及指导工作、上级巡视巡察部门赴马边开展巡视巡察等各项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4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2020年1月,市纪委常委一行赴马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费用支出0.056万元;2.2020年3月市纪委宣传部一行赴马边拍摄形象宣传片,费用支出0.1万元;3.2020年3月,市委联动巡察组一行赴马边开展“巡审联动”专项巡察工作,费用支出0.55万元;4.2020年4月,市纪委、市国资委、市文联赴马边开展帮扶消费扶贫及文艺采风创作,费用支出2.37万元;5.2020年4月,市国资委一行赴马边开展脱贫攻坚调研工作,费用支出0.44万元;6.2020年5月,市纪委党风室赴马边开展“阳光问廉”坝坝会工作,费用支出0.084万元;7.2020年7月至8月,中国机场建设集团、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及省直机关爱心人士赴马边开展支教及爱心捐赠活动,费用支出0.76万元;8.2020年9月,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市纪委作风督导组、廉政瞭望杂志社、乐山师范学院赴马边开展调研、作风督导、实地采风、支教等工作,费用支出1.07万元;9.2020年8月至9月《珙桐花开》剧组赴马边拍摄脱贫攻坚题材微电影,费用支出2.86万元等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0.36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1万元,比2019年增加26.85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干部职工有所增加以及机关日常公务有所增长,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020年,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个项目(纪委运转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2.着重于部门实施的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工作;3.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各类工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1.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3.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厉行节约原则;4.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有序推进,预算准确,有效避免中期评估资金大的调整。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纪委运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纪委运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0万元,执行数为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89%。通过项目实施,圆满完成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资金划分不够精准,资金使用不够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划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纪委运转经费 | ||||
预算单位 |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0 | 执行数: | 400.5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5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圆满完成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 圆满完成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纪检监察系统大型会务以及保障工作不低于5次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纪检监察系统大型公务接待及保障工作不低于5次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通过案件查办实现反腐败斗争工作常态化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事务人民群众满意度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捐款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定点帮扶办、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第一至四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片区纪工委监察室有民建片区纪工委监察室、荣丁片区纪工委监察室、烟峰片区纪工委监察室。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1.县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25名(含单列县级领导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县纪委监委领导职数9名,其中,纪委书记(监委主任)1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2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2名,纪委常委2名,监委委员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正职10名(副科级),副职7名(正股级)。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正股级)。现有行政编制机关干部21人。
2.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第一至四组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县纪委,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巡察组组长4名。现有巡察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巡察组组长4名。
3.共派驻8个部门纪检监察组,共有25名行政编制,现有纪检监察组干部21名。
4.共派驻3个片区纪工委监察室,共有12名行政编制,每个片区4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工作人员2名。现有片区纪工委监察室干部1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县纪委本年收入合计135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27万元,占总收入98.52%;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1.48%;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5.19万元。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县纪委本年支出合计150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04万元,占总支出58.77%;项目支出620.08万元,占总支出41.23%。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部门预决算编制严格按照县财政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开展,按时完成基础数据录入、数据报送工作,按时填报绩效目标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超预算、不按预算支出情况。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100%,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3.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厉行节约原则。
4.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有序推进,预算准确,有效避免中期评估资金大的调整。
5.2020年末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3.34万元,造成结转资金较大主要原因为为上级补助资金结转结余。
(六)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征收按照规定的征收方式执收,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
3.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4.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
5.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均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6.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7.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七)整体绩效
1.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
2.着重于部门实施的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各类工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部门财政资金收支一致,预决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及要求编制,预算执行、非税征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清理及管理、信息公开等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八)存在问题
1.存在预决算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情况。
2.新会计制度及各项保险、税收新制度执行后专业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九)改进建议
1.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杜绝监管漏洞。
2.加强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变化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