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报告
县财政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川财综〔2020〕02号)4万元专项用于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县财政在收到上级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通知及时对账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存在延迟下达资金的问题。2020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为中央资金加其他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上下达马边县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数40户,实际完成发放数42户,实际完成发放率105%。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支出财政资金共11.0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万元,其他资金7.0856万元)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我县2020年市上下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数40户,实际发放数42户,发放率105%,发放金额11.0856万元。我县因近年来未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房源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所以鼓励符合条件的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积极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2、质量指标: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各申请家庭,申请家庭的指标值40户,全年实际完成值42户。不存在延迟发放的情况。
3、时效指标:住房租赁补贴开工目标完成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5%。无延迟发放和截留资金问题。
4、成本指标: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为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降低了租房成本。减轻了申请家庭的经济压力,减少支出。
5、经济效益指标:开展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解决了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租金。缓解了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压力。
6、社会效益指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一是解决了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在一定时间内解决了保障性住房的增量需求,实现较好的社会效益。
7、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条件。
8、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制度,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保障对象多元化住房需求,支持保障对象市场化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数40户,全年实际完成发放数42户,超目标任务完成指标值。近年来,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商品房价格日渐升高,导致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群体无力购买商品住房,所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增多。所以超过指标值较多。下一步将逐步实现公租房保障对象全覆盖,促进住宅租赁市场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地区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未能及时公开,评价报告报送时有报送不及时情况发生。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任何的问题
附件: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