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年度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务


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2月8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负责完善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礼仪,建立接待工作体系;负责接待上级和友邻地市州、区市县前来我县考察指导工作的县处级以上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活动及会议的有关参观、会务接待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收集接待信息,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马边;接受上级接待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各区市县的接待联系和沟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高质量做好各项接待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公务服务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县公务服务中心总编制7名,全部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总数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公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47.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9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和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等。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24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2万元,占100%;2021年支出预算2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7万元,占83.89%;项目支出39.83万元,占16.11%。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公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公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3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41万元,占94.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万元,占2.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万元,占0.71%;住房保障支出5.91万元,占2.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党委)(项):2021年预算数为19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公务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83万元,比2020年增加39.83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公务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公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预计同上年相当。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和其他兄弟区县公务服务中心及相关机构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9.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
县公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
县公务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9.8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9.83万元,主要是文旅融化发展服务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1年,县公务服务中心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报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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