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度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2 月5 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全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指导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防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1.抓好维稳责任制落实。2.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3.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全力抓好维稳处突工作。5.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稳定。


二、立足职能,护航经济发展大局。1.防范化解矛盾风险。2.大力整治社会乱象。3.服务保障脱贫攻坚。


三、破解难题,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强化治安防控水平。3. 持续深入开展禁毒防艾。


四、创新治理,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1.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4.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五、从严治警,全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2.强化能力素质建设。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政法委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2名,其中:行政7名,工勤2名,事业3名。提前退休1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471.037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3.128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预算增加。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471.03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0379万元,占100%;2021年支出预算471.0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4779万元,占47.66%;项目支出246.56万元,占52.34%。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及下属事业综治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1.03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3.1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1146万元,占8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151万元,占4.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589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23.4484万元,占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党委)(2013101)2021年预算数为137.46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2013102)2021年预算数为24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2013150)2021年预算数为34.08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19.09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1年预算数为3.2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保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5.11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1年预算数为2.045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2210201):2021年预算数为23.44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4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8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政法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政法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政法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调研指导工作和兄弟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辆划归机关事务中心管理,由机关事务中心编制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政法委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41.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政法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71.037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6.56万元,主要是政法委大调解、扫黑除恶、禁毒、维稳、重症精神病人监管费、司法救助、防协举报、综治中心运行、雪亮工程等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393.33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1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