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时间:2021128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督促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建议,拟订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4.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调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的非法、违法活动。

  5.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6.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拟订全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

  7.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事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社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协助开展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组织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状况的调查研究。

  9.做好少数民族界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有关服务工作。

  10.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推广;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和古籍整理的搜集、整理等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力民族团结,凝聚社会共识。

  (1)高位推动,健全创建机制。一是结合乡镇区域规划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ldquo;四大家&rdquo;班子合力抓、各级各部门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行各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并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至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执行;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2018〕6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 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9〕59号)文件,草拟了《马边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目前已广泛征求意见,已上报并提请常委会和常务会审议;四是制定印发《2020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创建考核任务和考核分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上工作沟通力度,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沙万强带队专程赴省民宗委向罗振华主任专题汇报我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听取了相关领导对我县创建工作建议和要求,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力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二是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阿别木巫带队组织考察组一行15人到阿坝州汶川、茂县等地实地调研考察,拓展创建工作人员视野,提升创建工作思维和工作水平;三是积极与兄弟县金口河区开展&ldquo;互观互检&rdquo;活动,加强创建工作经验的交流与沟通,学习借鉴经验教训,避开雷区,克服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以点促面,推进示范引领。一是按照&ldquo;示范引领、全面推进&rdquo;的思路在原有15个示范点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和打造更多示范典型,将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中国电信马边分公司等单位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二是协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县烈士陵园打造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传承红色精神、追寻红色记忆,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三是积极申报省级民族团结模范表彰评选工作,自治县委和我县彝族刺绣专家乔进双梅分别被评选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以点促面,带动全县创建工作水平的提升。

  (4)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全面深入推进&ldquo;互联网+民族团结&rdquo;活动,在&ldquo;马边微政务&rdquo;信息平台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测试3次,在&ldquo;马边新闻网&rdquo;&ldquo;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rdquo;专栏提炼各类创建相关信息27条,编发创建工作简报10期;&ldquo;马边民族宗教&rdquo;微信公众号&ldquo;民族团结进步&rdquo;专栏发布创建工作动态、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等33条,不断提升全县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进情况知晓度。二是会同县文体旅游局、县文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文学、摄影征稿活动1次;以校地合作为契机,携手与西南民族大学共同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培训班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全县范围内组织27个示范单位开展民族团结创建&ldquo;互观互检&rdquo;现场观摩活动,促进各创建单位互相学习、交流借鉴,抓落实、促整改,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三是在公路沿线、城区主要路口等重要路段和县城花园、园亭、走廊增设永久性宣传牌75处,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本知识等,制作彝汉双语&ldquo;民族团结进步&rdquo;&ldquo;禁毒防艾&rdquo;&ldquo;新冠肺炎疫情防控&rdquo;等宣传画报、手册、音视频5000余份,下发至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大了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氛围。

  2.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理。

  (1)坚持正面引导,抓好《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首先是制定了《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习宣传新修订<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其次是开展&ldquo;三个一&rdquo;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即按照实施意见在全县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大学习活动,由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县级各部门、村组干部先行一步,先学一步,原汁原味地细致学习。二是开展大培训活动,制发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简单解读》,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信教群众中分阶段分层次对不同对象进行培训学习,并分别开展了3次《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集中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宗教政策法规4次,受教育人数236人次。三是开展大宣传活动,3月印发《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册2000余册。同时有效运用县域内各种宣传载体和手段,对《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解读阐释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社会宣传面,4月、6月在&ldquo;三九广场&rdquo;就《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全县开展学习宣传《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蔚然成风。

  (2)坚持未雨绸缪,抓细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是定目标抓过程。坚持目标导向,与宗教场所责任人签订了《2020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让各场所对照目标要求查漏补缺,科学、合理做好场所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建制度抓治理。制定出台了《马边彝族自治县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试行)》、《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涉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马边彝族自治县宗教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制度。指导宗教场所制定了《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工作预案》,各场所均制定了食品安全制度并上墙。三是紧盯疫情防控不放松。一年来,抓好了宗教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今年2到5月,做实做细了宗教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平均每周2次的频率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卫生防疫政策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6月起,采用报批审查制,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始有条件地有序恢复开放。四是抓实安全防患未然。积极响应市民宗委和马安办及相关部门关于&ldquo;森林草原防灭火&rdquo;、&ldquo;安全生产月&rdquo;等工作的安排部署,搞好宗教场所消防、食品、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今年来,结合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共计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及安全检查达26次。

  (3)坚持上下齐心,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建立全县宗教重大问题预警、防控、处置体制机制,消除网络管控、舆论引导&ldquo;空白点&rdquo;。一是搭建完成了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结束后,及时重新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确定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者201名和24名信息直报员,搭建完成了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形成&ldquo;县&mdash;乡(镇)&mdash;社区(村)&rdquo;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全覆盖格局,实现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二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土地规划工作的落实落地。为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和实际需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协调民建镇、民主镇、劳动镇和自然资源局,完成了全县宗教用地的红线测量工作。

  3.着力移风易俗,构筑精神家园。

  (1)因地制宜,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一是狠抓&ldquo;双高&rdquo;治理。抓好《关于规范&ldquo;尼木措毕&rdquo;活动&ldquo;九严禁&rdquo;的规定》和《关于开展婚丧嫁娶和聘金礼金&ldquo;双高&rdquo;攀比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两个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工作。按照中央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要求,适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结合现有的《婚丧嫁娶和聘金礼金&ldquo;双高&rdquo;攀比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开展纵深宣传。充分发挥县彝学学会民间团体在倡导移风易俗方面的重要作用,对&ldquo;毕摩&rdquo;和&ldquo;德古&rdquo;等民间&ldquo;言论领袖&rdquo;进行文明新风引导培训,积极引导更多的彝族群众自觉摈弃陋习,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讲活动5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10余次,参加人数达到上万人,劝止&ldquo;尼木措毕&rdquo;祭祀活动10起,简办丧葬177起,用彝汉双语录制防疫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音频30条,印发防疫知识宣传单30余万份。三是抓好双语推广,大力加强《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修订)》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彝语翻译工作,完成市、县两级&ldquo;两代会&rdquo;会议相关资料的翻译工作,开展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项执法检查1次;为全县境内免费翻译公章、文件头、店招牌等共200余件,共计10000余字。加快马边少数民族正装服饰统一设计及制作工作,组织一次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团结、移风易俗内涵的文化下乡活动在全县巡回演出,倡导团结友善、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四是完善古籍整理。配合开展省、市民宗委古籍整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认真收集和整理县境内少数民族古籍、刊物、民间文学作品等,强化彝族民间文化的搜集、整理、出版等工作,梳理一批具有马边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符号。组织马边彝族姓氏音译为汉字规范化座谈会1次,力争年底内收集整理成《马边彝族姓氏音译为汉字规范化手册》下发得乡镇、村(社区)、组并参考使用。

  (2)突出重点,助推社会事业发展。全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按照省政府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要求,我县2020年下达项目资金共计868万元:非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计177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计691万元。一是非统筹整合使用资金177万元,其中:项目管理培训费8万元,其他项目6个:(1)、少数民族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纯彝族乡永红乡中心校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一年按10个月,寄宿制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70元。不足部分在省市&ldquo;十年行动计划&rdquo;项目中解决;(2)苏坝镇白杨槽村民族文化发展项目,投入资金37万元。该项目内容主要为建设移风易俗中心,安装太阳能路灯140盏。该项目全面完工;(3)民主乡小谷溪村白果坪水毁产业道路建设投入资金35万元,目前已经完工;(4)民主乡小谷溪村石灰窑连路5万元建设正在建设;(5)荣丁镇新桥村二、五组连通路项目25万元正在施工建设;(6)三河口镇扇子湾村青梅示范园项目17万元正在前期设计。二是统筹整合使用两项资金69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74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00万元;三州开发资金117万元。统筹整合使用两项资金要用于基础实施建设项目。目前,整合使用项目已经全面完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民宗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县民宗局总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0名,其中:行政8名,工勤1名,事业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民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民宗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06.6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2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206.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69万元,占100%;2021年支出预算2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3万元,占71.95%;项目支出57.96万元,占28.0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民宗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民宗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6.6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32万元。主要一是项目经费增加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阐述到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4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0万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4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15.61万元,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201)*(23)*(01):2021年预算数为114.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23)*(02):2021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23)*(04):2021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13.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221)*(02)*(01):2021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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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宗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民宗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简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简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九、&ldquo;三公&rdquo;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民宗局2021年&ldquo;三公&rdquo;经费预算数1.85万元,较上年&ldquo;三公&rdquo;经费预算数(减少)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ldquo;三公&rdquo;经费1.8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05万元,下降52.5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调研指导工作和相关其他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调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民宗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61.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民宗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5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保密电脑与软件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县民宗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06.6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7.96万元,主要是民族机动金30万元,民族特需费10万元,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15万元,宗教事务管理经费2.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28.2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ldquo;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rdquo;、&ldquo;事业收入&rdquo;、&ldquo;事业单位经营收入&rdquo;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ldquo;三公&rdquo;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民宗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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