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时间:2021年1 27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


1.2政府采购情况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跨县(市、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管理福彩发行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并监督全县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四)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特困人员、孤老(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五)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开展依法治村;配合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六)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承办县、乡镇边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保管。

(七)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团体的行政复议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政策和标准;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照省、市最低标准调标文件要求,经自治县政府批准后执行新标准,继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2.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继续开展临时救助、“两项”残疾人、特困供养、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等项目的审批及资金发放工作。

3.启动马边彝族自治县小凉山区域养老中心综合项目。以县中心敬老院搬迁为契机,实施养老中心工程项目建设。

4.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完成红旗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建设,确保正常运营;二是完成荣丁镇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试点项目建设;三是购买基层老年服务组织为老服务。

5.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指导乡镇完成202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6.完成乡镇、村(社区)勘界,设置乡镇界桩,制作县级行政区划图和乡镇区划图。

7.新建马边彝族自治县殡葬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殡仪馆和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墓地2个;红白理事服务中心20个,估算投资14500万元,拟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解决项目资金。同时申报马边彝族自治县殡仪馆改造工程项目,估算投资1400万元,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投资,与县殡葬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实施。争取于2021年6月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前期工作并动工,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县民政局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27名,其中:行政8名,工勤1名,事业18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民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626.8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3.04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预算增多。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362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6.81万元,占100%;2021年支出预算362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52万元,占14.66%;项目支出3095.29万元,占85.34%。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民政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6.8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03.04万元。主要一是项目预算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阐述到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7.52万元,占98.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7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43.82万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48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便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方便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92.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局面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2021年预算数为7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40.9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2.8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1.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民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民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民政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市、省调研指导工作和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民政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97.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626.8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095.29万元,主要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春节一次性慰问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1638.1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ldquo;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rdquo;、&ldquo;事业收入&rdquo;、&ldquo;事业单位经营收入&rdquo;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ldquo;三公&rdquo;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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