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时间:2021126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6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9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9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9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1.1机关运行经费...........................................................10


1.2政府采购情况...........................................................10


1.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0


1.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1


十一、名词解释...........................................................11


十二、附件...............................................................1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主体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检验规范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5.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问题食品的召回和处置工作。

    6.承担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组织实施问题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召回工作。

    7.依法承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垄断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负责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市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质量信息。负责产品(含商品,下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对重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

    12.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全县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站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效标识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活动;依法开展全县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企业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13.制定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县级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和制定修订;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指导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14.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5.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积极作为服务中心工作。一是凝心聚力决胜脱贫攻坚;二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双创”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五是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 全面筑牢市场安全“防火墙”。一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突出抓好药品安全监管;三是盯紧盯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四是做实做细产品质量监管。

    3. 推进市场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信用信息监管;二是加大商标品牌保护;三是严格开展价格监管;四是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4. 认真接受巡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5名。在职人员总数53名,其中:行政29名,工勤2名,事业22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90.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8.7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缩减预算,所有项目不能安运转类工作。
    其中:2021年收入预算79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1万元,占100%;2021年支出预算7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6万元,占94.24%;项目支出45.5万元,占7.76%。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8.7万元。主要是财政缩减预算,所有项目不能安运转类工作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阐述到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68万元,占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1万元,占8.78%;卫生健康支出24.49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77.52万元,占9.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73.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7.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上调研指导工作和各区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产商品质量抽检购买服务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06.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5.5万元,主要是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项目、商品检验费项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知识产权监管与价格保护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单位资产521.47万元,其中: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1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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